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推进庭审优质化为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氛围,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该案原、被告在同一销售领域,曾先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了商标,后注册的商标经过行政程序被宣告无效。原告作为在先注册人,认为被告注册的商标被宣告无效,被告对相关商标的使用行为构成民事侵权,应当适用惩罚性原则赔偿原告损失。
庭审前,辽阳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组织原、被告交换起诉、答辩意见,双方充分交换证据与质证意见。在此基础上,合议庭精准确定争议焦点,对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逐项分解提炼,对同类案件检索案例库,制作争议焦点报告与庭审提纲,实现争议焦点整理前置。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分工合作,庭审节奏紧凑、焦点明确,整个庭审过程张弛有度、规范有序,双方提交近40组证据,一个半小时即完成全部庭审流程。
部分市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后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旁听对知识产权有了一定的认知,对辽阳中院法官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和专业的法律素养给予认可,对辽阳两级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创新保护领域的工作及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此次庭审活动不仅是辽阳法院学习和探索应用庭审优质化的生动实践,更向社会生动展示了辽阳法院保护创新、服务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辽阳中院将继续选取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例,提升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氛围。
来源: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核丨黄艳辉
编辑丨秀 姿
制作丨李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