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许瑶蕾 通讯员 谷肖楠 衡亭亭
随着收藏品交易市场热度攀升,古钱币领域成为不法分子造假售假新目标。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利用“真盒装假币”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件,经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四名被告人分别因犯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本案主犯李某系古钱币收藏爱好者,2021年6月起纠集女友徐某、好友王某、发小郭某,构建“上线供货—虚假宣传—资金洗白”的犯罪链条。四人分工明确:李某负责对接假币源头,徐某、王某在二手交易平台及微信群发布“保真古币”虚假信息,郭某提供个人账户用于赃款流转。
为增强欺骗性,李某将真古币送至专业评级机构获取带防伪标识的鉴定盒及证书,随后将现代仿制品通过打磨做旧处理,装入真盒并附上证书,以1000元至5000元不等价格对外销售。为应对买家质疑,团伙成员还总结出“拍摄角度差异”“光线影响品相”等话术模板,并通过“抄码”(盗用网络图片虚构藏品信息)手段提升商品曝光量。
2022年3月,古钱币收藏者姜某购入5枚“评级币”后察觉异常,将其中一枚送专业机构鉴定,确认系现代仿制品后报案。经侦查查明,李某等人通过上述手段骗取12名被害人共计7.4万余元,所有售出钱币均为仿制品。
2024年7月3日,涟水县公安局以李某、徐某等人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李某、徐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郭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遂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涟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收藏者应选择正规交易渠道,对高价藏品务必通过多重渠道验证真伪,发现可疑藏品,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