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时代,网络暴力问题日益凸显,一言不合就“开盒”、意见不同就“人肉”、口角冲突就“挂你”……前段时间“百度副总裁13岁女儿开盒孕妇”事件引发网络热议,再次将“人肉开盒”这一新型网络暴力推向公众视野。下面一起来了解网络“开盒”背后的法律责任。
事件经过
此前,有多名网友发帖称,一微博网友**自2024年以来,多次在网络上“开盒”素人。3月上旬,其参与对一名孕妇网友的“开盒”网暴,同多人一起曝光对方工作单位并私信其丈夫进行辱骂。其后,网友根据该用户多个社交账号上发布的信息,推断出其真实身份疑为百度副总裁谢广军的女儿。
3月17日,谢广军发文承认此事并致歉。3月18日,百度安全负责人陈洋在公司内网就“谢广军女儿开盒事件”发表声明,称经调查后得出结论,该事件所涉个人信息泄露源头并非百度。
被指认为“谢广军之女”的微博账户已被封号,被“开盒”的孕妇微博账户也已注销,此外,该孕妇已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拿到了受理书。
什么是“开盒”?
“开盒”行为背后的动机是什么?
“开盒”他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起来了解
什么是“开盒”?
2024年6月,央视新闻曾报道称,“开盒”是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是指不法分子恶意公开他人照片、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社交账号、银行流水、上网记录等个人隐私信息,煽动网民进行攻击谩骂。
被“开盒”人往往会遭遇网民的侮辱、造谣诋毁,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会遭到骚扰,如电话、短信等遭陌生人轮番“轰炸”。遭遇过“开盒”困扰的,既有公众人物,也有普通民众。
“开盒”行为背后的动机
为什么这些人要在网上散布别人的信息、隐私,甚至进行攻击、威胁呢?
有的“开盒者”,仅仅只是为了宣泄自己的情绪,把曝光别人隐私当成释放压力或者取乐的手段。有的“开盒者”则是为了吸引眼球、获取流量和更多粉丝。
据悉,这类为赚取流量而“开盒”别人的“开盒者”,通常有自己专门的小圈子。平时,他们会在各类社交平台上找寻“猎物”,还互相分享信息。对于他们来说,被“开盒”的人越有名,越能提升自己在网络上的热度。也有人把“开盒”做成生意,提供付费的“开盒”服务。
专家表示,“开盒”乱象的背后,已经有了一条黑灰产业链,形成了一套商业模式,前端成本也不高,有时几百块钱就可以开一个“盒”。目前,“开盒”乱象呈现出成本低、产业化、链条长的特点。
“开盒”是否构成犯罪
“开盒”的恶劣行为让网络空间充斥着暴力和戾气,严重污染网络生态和秩序。“开盒者”的行为也给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严重危害公民信息安全。
从个人信息侵害的角度看,我国法律制度规定了相关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严重情况下还会有刑事责任,构成犯罪。
在刑事责任方面,《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规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及未成年人违法“开盒”,如果未成年人的年龄小,即使不用去承担刑事责任,相应的民事责任也将由监护人来承担。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遇到“开盒”
如何保护自己
法律武器请收好
固定证据:立即截图、录屏保存证据(帖子、私信、通话记录等),确保记录发布时间和发布者账号。
平台举报:通过社交平台投诉功能举报侵权内容。
法律维权:拨打12377中央网信办举报电话,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自我保护贴士
社交账号避免使用真名、真实头像,朋友圈勿暴露住址、行程。
谨慎授权App权限,拒绝非必要定位、通讯录访问。
遭遇侵权时,拒绝沉默,勇敢维权!
在网上冲浪时
我们要谨慎公开个人敏感信息
同时守住法律底线
杜绝“开盒”行为
来源:法治日报、中国普法、上海检察、澄海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