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14起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宣判,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1至3个月,并处罚金,实现类案同判。
此次当庭宣判的危险驾驶案件均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轻刑案件。
通过提前梳理案件共性、集约化排期开庭、集中告知权利义务等方式,简化审理流程,缩短庭审时间,极大提升了审判效率。
最终,法院结合酒精含量、事故后果等情节精准量刑,对14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宣判。
今后,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围绕庭前准备、庭审流程等方面规范完善审判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努力跑出公正审判“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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