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为令,利剑出击。4月23日,渠县法院开展“通达之剑 春风行动”集中执行攻坚行动,集结执行干警、法警40名,邀请代表委员2名,按计划奔赴执行现场,最大限度推动生效裁判执行到位,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启动仪式
【案例一】
灵活执行促履行
老人黄某与子女分家析产纠纷一案,应由黄某等二人支付几名子女拆迁款共计270000元。因黄某二人未履行,黄某子女于2025年4月申请了强制执行。黄某二人因内部责任划分存争议,一直拖延不履行,执行法官遂多次组织两人沟通,以亲情、孝道、伦理动情晓理,黄某二人内部终于达成一致,同意履行。最终,黄某将27万现金带至法院,在执行法官见证下,双方现场清点数额,当场交付,圆满执结。本案中,渠县法院执行兼顾情理法,主动消除双方当事人隔阂,做到执结事了。
【案例二】
执行和解见成效
关于某公司与林某、何某合同纠纷一案,在本次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调查,同时耐心与被执行人交流,法院拍卖是以变现为目的,会低于市场价挂拍。最终法院以拍卖促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现行给付22万元,剩余款项定于今年年底付清。
【案例三】
治欠薪暖民心
段某与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在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由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30770.42元及申请人2024年9月、10月工资5683.52元。裁决生效后,某公司未主动履行,段某向渠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审查后立案受理申请该案,执行标的36453.94元。执行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冻结其公司基本账户,后该公司主动向段某支付案款36453.94元,现已全部履行完毕。
【“渠小芽”有话说】
晨曦微露时出发,夜色深沉里辛劳,法院执行的脚步坚定且匆忙,执行力量无可阻挡,渠县人民法院为当事人“真金白银”的兑现永不停歇。
自4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司法拘留8人,被执行人当场履行给付义务执行完毕30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18件,执行到位金额153.7万元。
本次攻坚行动,持续深入推进“打击被限制高消费人员入住星级酒店宾馆”、清理党政国有企业拖欠企业账款、“通达之剑 惠企安商”涉企案件、终本清仓等系列专项活动;加大对涉小标的、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以司法温度融民生坚冰,以雷霆之势破执行难题。让老百姓看得见执行力度,感受得到司法温度,拿得到胜诉权益。
拟稿:周莉虹 宋涛 杨莉
编辑:杨楠茜
审核:陈洁
审定: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