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

车辆在收费站口突然停靠路边

上演“狸猫换太子”

自认为“大聪明”

却难逃“法”眼

案情回顾

4月21日,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二大队民警在G75兰海高速都安收费站出口广场执勤,看到一小客车即将驶出收费站时突然减速,停在应急车道上,远远望去车体摇晃,情况异常。

随后,执勤民警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当要求驾驶人黄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其故作镇定,不紧不慢的打开电子驾驶证。执勤民警询问刚才为何停车在应急车道,黄某突然神色慌张,支支吾吾,不作正面回答。

经调查发现,此时坐在副驾的农某才是该车“真正”的驾驶人,执勤民警向二人出示行车图片,铁证面前,农某不得不坦白:

“我的驾驶证被吊销了,看到你们在查车,我情急之下和副驾换位置。”

农某2022年在外地因醉驾被查,驾驶证已被吊销,需要五年后才能重新考试。当天搭载工友外出务工,认为不会有执勤民警查车,便驾车从南宁出发前往都安,离收费站不到10米时发现有民警执勤,慌忙靠边停车并与黄某在车内换位。


执勤民警对二人换驾的行为和农某无证驾驶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一千元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无证驾驶的危害

0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常存在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驾驶人心理素质差,看见交警执法时会存在违规掉头、紧急制动、走非机动车道等躲避执法检查,做出违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

02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无证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可能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03

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条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案件。

交警提示

驾驶机动车上路

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

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河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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