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酒后开车必被查

酒驾、醉驾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然而

总有些酒司机

喜欢以身试法

这不

他们就“上榜”本期曝光台

案例1


2025年4月10日19点30分许,朱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渝B***9K号的小型轿车,行驶至丰都县社坛镇加油站路段时,适逢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社坛公巡中队民警在此执勤,发现朱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98mg/100ml,后经鉴定,朱某案发时的血醇浓度为101.1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进一步核查,朱某曾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处罚过,其驾驶证已被公安机关吊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丰都县公安局对朱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000元,且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

案例2


2025年4月9日19时50分许,冉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渝D***5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暨龙镇乡村道路时,被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龙河公巡中队民警查获。经对冉某某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丰都县公安局对冉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案例3


2025年4月10日22时许,朱某某驾驶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龙河镇乡村道路时,被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龙河公巡中队查获。经对朱某某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丰都县公安局对朱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21分。

案例4


2025年4月2日12时47分,付某某驾驶渝G***5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丰都县高家镇建国路278号路段时,被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高镇公巡中队民警查获,经对付某某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检查,付某某未取得过驾驶证,其所驾驶的渝G***5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且达到报废标准,同时付某某曾于2013年12月12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丰都县公安局对付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3日,两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

“喝一杯啤酒没事儿

我骑电动车,不算酒驾!”

诸如此类的话,还有很多

关键的关键是

它可能是对酒驾的误解

以下关于酒驾常见的误区

你一定要知道!

误区一 酒后骑电动车不属于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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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 酒后骑电动车不属于酒驾

自电动车新国标出台以来,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车许多是电动摩托车,此类均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它们肯定属于酒驾,同样将面临相应处罚。

误区二 酒量大,喝点酒开车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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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二 酒量大,喝点酒开车没问题

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是否构成酒驾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判定的。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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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三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移动,喝酒后的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也就是说,只要你的车动了,不管距离远近都算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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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四 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用喝水、抽烟、吃口香糖等方式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下降的做法没用。交巡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


最后的最后

小编再啰嗦一句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牢记

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 END ☆

编校:邱河

审核:秦祯

签发:陈立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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