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3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对2家被告单位、23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该批案件涉及“圣斗士星矢”“灌篮高手”等热门IP及“宝元堂”“芙顺堂”等多个知名品牌,非法经营数额累计达6000余万元。综合考虑被告单位、被告人的非法经营数额、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违法所得等情况,对其最高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最高800万元的刑罚。


被告单位赤某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等经营活动。2019年9月16日,赤某公司决定成立超某公司,由超某公司运营“某某漫画”APP,并招募人员完成漫画剪辑、翻译、审核、上传等工作。自2020年12月起,赤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该APP对外传播1200余部侵权漫画作品,并通过收取广告费、会员费等方式非法牟利。被告单位晴某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注册成立,主要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等经营活动,公司经营期间,招募人员负责从境外下载侵权漫画、维护“某某漫画”APP功能及服务器、推广“引流”等工作。被告人华某江为上述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决定“某某漫画”APP业务的开展,对经营管理起到决策和指挥作用,APP所获收益均进入其控制的公司账户。被告人华某洋系“某某漫画”APP的实际经营人,负责APP的运营与推广等日常事务管理。经司法鉴定,两人任职期间,“某某漫画”APP内部分作品实际被点击数共计142万余次。经司法审计,2021年7月30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某某漫画”APP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2400余万元。

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单位赤某公司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判处晴某公司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判处被告人华某江等20人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不等,其中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300万元不等。

在涉及“圣斗士星矢”“灌篮高手”等热门IP案件中,2020年起,被告人汪某某伙同被告人韩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根据《圣斗士星矢》《灌篮高手》等作品的美术形象设计“星矢”“樱木花道”等角色的手办,委托工厂进行开模生产,并通过包某某、吴某(均另案处理)等代理在境内外销售。其间,韩某负责审核监修、对接3D打印尺寸、对接工厂样品上色情况等。经鉴定,汪某某等人生产的上述角色手办与权利人作品构成复制关系。经司法审计,汪某某、韩某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3000余万元。

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万元;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另一起案件中,自2022年起,被告人张某某在某平台开设并经营“某福护理馆”“某家护理”“柯某丝”等七家网店,对外销售假冒宝元堂、芙顺堂等品牌的冷敷凝胶、穴位贴、液体止鼾器等商品。经司法审计,张某某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待销售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静安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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