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水市检察院就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听证员、公安机关承办人等到场。
2024年初,洪某和陈某在山上安装了带信号装置的钢丝套,准备套点野猪野兔吃。几天后,洪某和陈某一同上山去查看,发现钢丝套套住了一头黄牛,二人因害怕被黄牛伤害遂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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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洪某又将钢丝套套住黄牛的事情告诉给了黄某,两人去看现场查看发现黄牛还在原地被套住并未死亡。又过了一段时间,洪某对陈某和黄某说道:“这么多天了,如果黄牛还在,我们就将牛杀掉,把肉带回家。”三人遂相约拿上工具汇合,前往山上,在分割过程中被黄牛饲养主发现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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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该案移送至广水检察院审查起诉,为帮助农户挽回受损利益,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农户需求,经多次积极沟通调解,洪某等三人共同赔偿受害人七万元,并取得谅解。
在审查起诉期间,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洪某三人就该案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观恶性及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并自愿认罪认罚,经综合审查后拟对三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经听证,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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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整理:钱伟 来源: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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