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汇监狱,有这样一名罪犯,她自述因为车祸导致脑部受伤,记不清自己的身份信息,监狱历时14个月,成功核实了这名自报名罪犯的身份信息。
真实身份信息对罪犯日常管理至关重要,能有效防止罪犯使用虚假身份逃避法律制裁,是维护法律权威、彰显公平正义、坚守安全底线的题中之义。
2023年7月,民警在排查罪犯档案中,一个名叫王某一的罪犯引起了民警关注。档案显示王犯曾用名王某妹,1984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但过往经历均为自述,且无身份证号,真实身份信息存疑。入监谈话时,该犯称因早年车祸致脑部受伤,无法记清本人身份信息。民警即刻将捕捉到的诸多疑点进行汇总并开始核实工作,却不曾料想整个过程竟一波三折,颇费周章。
在该犯入狱伊始,相关监狱已向该犯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函核实,但对方在回函中称:“经核查,查无此人。”调查小组决定以“王某妹”1984年的服刑经历为突破口,从之前的纸质档案中找到了王某妹的档案。然而,档案内容并未能够精准证实王犯的真实身份,调查小组决定继续加强对该犯的谈话教育,力求从只言片语中寻得破局的曙光,深挖隐匿的真相。一日王犯向民警自诉:自己70年代曾在黑龙江嫩江地区插队落户,后因无法忍受农垦生活潜回上海,与外公共同生活,1991年遭遇车祸后就无法记清个人信息。
带着这个关键信息,调查小组顺藤摸瓜多方查证,最终在某派出所查询到王某妹的相关信息。原来王某妹已于1969年9月注销户口,赴黑龙江插队落户。相关信息与王犯的自述基本吻合,种种线索似乎指向着王某一就是当年的王某妹,但没有直接证据能印证民警的推断。且因陆犯指纹磨损严重,虽经两次补采送检,鉴定机构仍无法根据现有样本,判断两者为同一人。
调查组及时调整调查方向,决定采取笔迹鉴定的方式,势必要查出真相。通过将王犯的笔迹和与王某妹当年档案中的笔迹进行鉴定比对。经过了一周焦急等待,好消息传来,“两份送检样本中的笔迹为同一人”!这一结论为证明陆犯的真实身份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为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调查小组将王犯照片与王某妹当年档案中的照片进行人像比对,经比对相似度为87.47%,从司法鉴定的角度,可完全认定两者为同一人!
至此,自报名罪犯王某一的身份核实工作圆满完成,罪犯王某一与王某妹系同一人,监狱根据核查结果及时跟进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同时,为确保该犯释放后安置帮教等工作的有序衔接,监狱已派员协调该犯落实户口申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价值将在那一刻完成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