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翰明律师,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诈骗犯罪案件律师
民间借贷涉诈骗罪案件,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借款人因为不能按时还款,被指控“骗取款项”类型的涉诈骗罪案件;另一种是出借人因为收取高额利息等原因,被指控涉嫌“套路贷”类型的涉诈骗罪案件。
两种类型的案件,外观上具有“对家”性质,但是在特定案件中,基于定罪选择不同,会出现部分案件将借款人作为诈骗罪指控,部分案件将出借人作为诈骗罪指控的补贴情形。这既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亦取决于报案人的报案方式和办案机关对案件的性质判断。
最近,我们处理了多起借款人因为无法按时还款等原因,被指控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类型的案件。这类案件在宏观上,我们都清楚其辩护要点,诸如欺骗行为、非法占有目的认定,再具象化为是否针对核心的借款事实进行虚构、隐瞒,是否有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是否有实际还款行为,是否有逃匿、挥霍财产等行为。
这类民间借贷型诈骗罪案件,抛开撤销案件、不起诉类型的无罪之外,在司法实务中亦存在诸多的无罪判例,我们结合部分无罪裁判要旨,对此类案件的无罪辩点进行梳理。
无罪辩点1:借款人有真实的还款行为,具备还款能力,且不存在逃逸、隐匿财产等行为,不能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
参考无罪案例:黄某被判诈骗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案号:(2016)吉01刑终00113号
无罪辩点2:即使借款人客观上实施了欺骗行为,通过欺骗手段取得对方财物,从而符合诈骗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但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或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的,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借款人不构成诈骗罪。
参考无罪案例:曾某被控诈骗罪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案号:(2015)渝四中法刑终字00120号
无罪辩点3:借款人虽提供了虚假材料、夸大资产状况,但其具有相应的还款能力,且实际上履行了部分的还款行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借款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罪。
参考无罪案例:邓某甲被判诈骗罪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案号:(2014)饶中刑二终字48号
无罪辩点4:借款人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没有实施欺骗行为,虽然借款人是将款项用于高风险的股票、期货、证券投资,但出借人对此是清楚的,没有产生认识错误,借款人不构成诈骗罪。
参考无罪案例:杨某某、李某被控诈骗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2014)庆中刑初字36号
无罪辩点5:借款人没有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没有通过欺骗手段取得借款,且未能按时还款时没有逃匿,并与对方达成还款协议,双方之间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参考无罪案例:张某某被控诈骗罪等一案一审判决书,案号:(2015)筑刑二初字1号
无罪辩点6: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款项的目的,不构成诈骗罪。
参考无罪案例:周某某等被控诈骗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案号:(2011)穗中法刑二初字47号
无罪辩点7:借款人通过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取得借款,不存在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取财物,后续的以物抵债行为虽存在瑕疵,但抵偿物的金额明显高于债务金额,依法不构成诈骗罪。
参考无罪案例:彭某某被控诈骗罪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2020)湘11刑终348号
无罪辩点8: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借款人提供的担保虽存在重复抵押,且借款人向出借人隐瞒了重复抵押的事实,但在借款时抵押物价值基本能够满足债务抵偿需求,借款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导致抵押物不足以抵偿债务,亦应认定为民事纠纷,不成立诈骗罪。
参考无罪案例:刘某被控诈骗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黑0225刑初7号
无罪辩点9:行为人虽存在“拆东墙补西墙”,但债权明显高于债务,证明其有实际履行的能力,在案证据亦能够证明行为人有实际履行的意思表示,并未逃匿,即使最终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也是由于行为人不能预见的客观原因所致,未能完全履行行为应认定为合同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参考无罪案例:王某某诈骗罪再审刑事判决书,(2018)冀刑再4号
无罪辩点10:行为人虽存在虚假担保,但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行为人实施了以借款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诈骗行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实行为人对借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诈骗犯罪,防止将经济纠纷当做诈骗犯罪处理。
参考无罪案例:许某某等被控诈骗罪等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2019)浙刑终188号
无罪辩点11:涉案款项去向未予认定,指控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参考无罪案例:张某某、徐某某被控诈骗罪等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2020)辽05刑终22号
无罪辩点12:对到期未偿还借款能否认定诈骗罪,应重点围绕借款人主体身份是否真实、借款的去向、有无还款能力、有无实际还款行为以及还款态度是否积极等事实,综合审查判断借款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于借款人使用真实身份借款,未携款逃匿,未查明借款人有无还款能力等关键事实,仅以借款人到期未能还款而认定借款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
参考无罪案例:肖某被判诈骗罪再审改判无罪一案,(2020)冀刑再3号
无罪辩点13:借款人没有将款项用于约定的借款用途,也没有能够按时还款,但没有按时还款系因资金周转困难的客观原因所致,在案证据证明借款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借款的故意,且借款人积极创造条件还款,双方之间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参考无罪案例:陈某被判诈骗罪再审刑事判决书,案号:(2019)湘0407刑再1号
无罪辩点14: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借款人没有还款能力,或者没有还款意愿,且其不具有逃匿等情节,无法证明借款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罪。
参考无罪案例:王某某诈骗再审刑事判决书,案号:(2020)辽10刑再6号
无罪辩点15:对方明知借款人出具虚假抵押材料,借款人没有欺骗行为,对方也没有被骗,不构成诈骗罪。
参考无罪案例:李某、王某涉嫌诈骗罪再审刑事判决书,案号:(2020)吉0723刑再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