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理念,践行“恢复性司法”实践,壤塘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林草局、县公安局,于4月23日组织3名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已判决被告人、26名涉环境资源类被处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在壤塘县吾依乡西西村补植复绿基地开展集中植树活动,以“补植复绿”替代性修复方式落实生态赔偿责任。
在开展集中植树活动过程中,壤塘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对3名已判决被告人、26名违法行为人补种树苗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其严格履行补植复绿义务,确保树苗栽种符合标准,以达到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的实际效果,整个植树活动共补种树苗600株。
“从2023年起,我种草324亩,补种云杉5895株,还剩下99株,今天已全部种完,弥补了自己的错误,我心头的一颗石头终于落地了,现在看到他们抽枝展叶,就像看到了希望。”因失火罪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穷某向法官介绍补植复绿情况。
这一幕,正是壤塘县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的鲜活写照。
下一步,壤塘县人民法院将联合检察机关继续做好补植复绿工作,积极探索“碳汇补偿”等新型修复方式,同时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放大司法修复生态的示范效应。
签发|秦 川
审核|李 川 鹏
编辑|黄 林 淋
来源|王 晓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