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上诉人,你是否以疏通关系为由向被害人索取钱财?电话录音证明你曾在电话中和被害人商谈托关系事宜,你如何解释?”庭上,检察官出庭履职;庭下,部门领导和同事认真“找碴”。
这是近日蚌埠市检察院开展同庭评议活动中的一幕。为全面贯彻最高检关于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工作部署,蚌埠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三个管理”,组织刑事检察业务干警直击庭审现场,把脉庭审问题,着力提升刑检队伍出庭公诉能力。
本案中,上诉人潘某以帮助找关系协调民事案件为诱饵,骗取被害人钱财19万余元。上诉人拒不认罪,始终以系合法借款为由进行辩解。庭审前,承办检察官围绕上诉理由,全面审查案件,精准分析辩点,提前制定出庭预案;庭审中,围绕上诉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属于借款纠纷、有无实施诈骗行为等进行针对性讯问,通过层层深入分析有力驳斥上诉人的辩解。
当天,蚌埠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干警们全程旁听这一案件庭审,随后针对庭审开展评议。听庭干警围绕文书制作、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对出庭人员进行“锋利”点评,在为庭审亮点点赞的同时,直言不讳指出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在“评”中共同学习,在“议”中相互促进。
在开展同级听庭的同时,蚌埠市检察院还组织开展“推门听庭”评议活动,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带领部门干警,以“不打招呼、随机选案”的方式,旁听了蚌山区检察院承办的一起案件庭审。庭后评议中,听庭干警对蚌山区检察院采取速裁或简易案件集中开庭审理的模式予以肯定,同时提出,在提升庭审效率时,要保障好当事人权利,通过引导公安机关对简单刑事案件快侦快办,助力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蚌埠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开展同庭评议活动,扩大评议案件类型,引入多元主体参与评议,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评议的检验,着力锻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刑事检察队伍,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抵达民心。(吴媛媛 杜金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