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清法院在县政协领导带领下,联合闽清检察院、福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部门开展生态司法保护实地调研,深入保护区腹地考察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修复工程、生态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此次调研旨在通过跨部门协作,探索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的深度融合路径,为构建闽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提供系统性支撑。
在实地勘察现场,黄楮林保护区管理处主任徐友镔向调研组展示创新治理成果:近年来黄楮林保护区以林长制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扎实推进一体化生态修复,并协同司法机关打造生态司法保护宣教点、巡回法庭,实现生态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
闽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玫在调研中强调,生态司法需以系统性思维突破传统模式。法院将依托“一区两林场”法官工作室缩短生态 隐患处置响应链条;整合巡回法庭与生态监测数据,建立风险预警模型,提升保护区全域治理效能;并通过推广“碳汇修复+生态赔偿”裁判规则,探索生态损害“刑事+民事+行政”立体追责体系,构建自然与人文资源一体化司法保护格局。闽清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雨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与保护区管理部门的协作,通过“巡护+检察监督”联动机制,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修复衔接机制,为黄楮林保护区生态环境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县政协副主席严炜指出:此次调研是各部门凝聚共识、深化协作,共同守护闽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的良好契机。政协将充分利用“梅好协商”平台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围绕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生态旅游开发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协商,凝聚司法“硬实力”与协商“软智慧”,共同擘画“法护绿水青山,政协助力发展”的生态文明蓝图。
山水无言,法治有声。以“梅”为笔,闽清正将司法之力、行政之智、协商之效泼墨挥毫,在黄楮林的绿意深处绘就生态治理的法治长卷,在闽江的碧波之上写就司法新章。
供稿 |董嘉靖
编辑 |陈 雅
核稿 |季台赠
审核 |林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