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4月2日至4月7日,黄梅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黎牧羊带领餐饮股全体同志一行深入小池分局、新开所、蔡山所、刘佐所、分路所等沿江五个基层单位,就长江禁捕相关工作展开全面督办。



每到一处,督办组一行都组织召开专题会,强调长江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要求各基层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将长江禁捕工作作为当前市场监管的重点任务来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地生根。



在检查过程中,督办组一行深入水产销售户、餐饮店、集贸市场、渔具店等地,查看禁捕宣传标语张贴情况和宣传资料发放情况。要求各经营户积极参与长江禁捕工作,主动向消费者宣传禁捕政策,共同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氛围。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长江禁捕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长江生态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督办组还对各经营户的承诺书签订、进货台账记录、索证索票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要求水产销售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销售水产品,确保来源合法可追溯;餐饮店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不得虚假宣传“长江野生鱼”“江鲜”等;集贸市场要加强日常管理,严禁非法渔获物进入市场交易;渔具店不得销售禁用渔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要求监管所跟踪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督办组强调要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通过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同时,要加强与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违法行为。

此次督办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基层单位的工作重点和方向,增强了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下一步,黄梅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长江禁捕工作取得实效,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稿源:餐饮股

审核: 黄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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