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不仅仅是一位战士,还是一位母亲,一位坚强、勇敢、充满爱的母亲。而后者,构成一个更加立体和充满人情味的丁玲。
原文 :《笔锋与慈晖》
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 杨联芬
图片 |网络
丁玲的原生家庭
丁玲最初的创作,分明染有五四时期青年文化的“流行色”,即个人主义者的浪漫感伤情调。病态的莎菲,与前辈作家郁达夫、庐隐等笔下的人物,在谱系上一脉相承。不过,现实中的丁玲,却比她小说中的modern girl,更具一颗独立、洒脱和健康的心灵。
丁玲与母亲
五四时期“人”的觉醒,体现在个人主义层面,“个性解放”的对立面,是家族主义。新文化通过对家族制度的批判否定儒家传统,以此为突破口建构新的现代伦理与文化。因此在崇尚民主自由的时代,青年最直接的行为便是“离家出走”,无论是上学、恋爱,还是离婚,不少人都有与原生家庭分离甚至决裂的态势,尤其在婚姻自主一事上,自由恋爱(包括自由离婚)成为新青年挑战旧传统、建构新伦理的具体实践。大革命时期,参加革命的女学生,绝大部分与谢冰莹相似,以摆脱包办婚姻为初衷,尔后才在革命理论的熏染下,自觉将个人自由融入到民族独立和社会解放的洪流中。
在个性解放和女性主义崛起的时代,“母亲”成为现代文学中最暧昧的形象。1919年北京女子师范学校学生在李大钊执导下排演话剧《孔雀东南飞》,饰演焦母的冯沅君,不久以后在其小说中,将母亲塑造为礼教的执行者;母爱,与父权一道,成为阻碍文明和进步的“黑暗闸门”。整个中国现代文学中,除了个别作家如冰心的创作外,母亲的形象或缺席,或代父权受过(冯沅君《菤施》、谢冰莹《一个女兵的自传》等)。母性被作为愚昧的象征被嘲笑(如老舍《离婚》中的张大嫂、《四世同堂》中的韵梅),抛弃母职则成为新女性革命意志的体现(如萧红《弃儿》、谢冰莹《抛弃》)。在这样的语境中,丁玲对母亲的书写,及其在现实中对母职的承担,均显得十分特别。
丁玲对原生家庭,无论现实还是作品中,都未出现过巴金《家》式的剧烈冲突。这固然与其家庭的特殊形态有关——她出生不久,父母就从大家庭中分出,以小家庭的形式单居一处;其父早逝;其母余曼贞是中国最早一批女子教育的受益者和推行者。不过,这也与丁玲充满爱的健全心灵有关。
最早将丁玲豁达、洒脱、健康的性情与丁玲的原生家庭联系在一起的是沈从文。1933年,他在《记丁玲》中,以知情者的口吻揭示丁玲的性情与双亲的关系:“她的爸爸是一个很有公子风度的人物,性格极好,洒脱大方”“她的母亲当时对于丈夫的行为(引者注:指其慷慨赠人钱物),当然不会同意,但夫妻之间,感情极好,却不因为这类事情,有过一次反目”。他认为,丁玲集父母性情于一身,理智和勇敢像母亲,感情方面却“极偏于父亲”。丁玲从父亲那里遗传的“大方洒脱的风度”,以及从母亲那里获得的智慧与独立,成为她“一生美丽特征之一”。
丁玲母女与时代一起成长
丁玲的小说《母亲》,在不少地方与其母的回忆录形成互文。在再现乡土、家庭生活方面,《母亲》与五四以来的作品,视角和情调都略有不同。丁玲的母亲出身于高门世家,家教甚好,“吾父宦囊慨助贫困读书者,自服敝衣,无丝毫嗜欲,喜买书帖。母则烹饪缝衣,几十年如一日。吾姊弟均着布衣,自己做事,纵有仆役,各有职责,我等不得呼唤”(《丁母回忆录》)。丁玲在《母亲》中描写儿时乡居的生活印象时,视角与萧红相似,情调却与萧红两样。萧红作品中的地主和仆役,常常处于阶级对立中;丁玲笔下的乡间田园生活,却充满人情味,家中的女佣幺妈、长工长庚,都忠心耿耿,与主人亲密无间,主仆之间,相互体谅关切,尤如家人,呈现的是儒家理想的社会结构。丁玲后来在延安,曾觉得这篇小说“观点不正确”,打算重写(王增如《丁玲〈母亲〉第三部残稿探析》),这部基于真实生活经验写成的传记小说,却为我们理解丁玲健全心灵的形成原因,提供了重要线索。
1948年作家书屋版《母亲》
丁玲母亲的学识和见识,固然因新教育而得到发展,但其基础来自传统教育。她家姊妹,从小与兄弟一起读书,接受一样的教育,这使丁母获得了超越一般“闺秀”的学识与胸襟,也是她在湖南女学刚刚起步,便能抓住机遇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主要内因。丁玲七岁开始读书,母亲亲自教导,启蒙读物多为传统经典如《古文观止》、唐诗宋词;她十多岁时,就把《论语》和《孟子》都读过了。丁玲母女与时代一起成长,其关系模式,打破了新文学作品中青年和家庭之间最常见的代际矛盾及其所代表的“新”“旧”冲突。母亲在丁玲前半生艰辛动荡的岁月中,像定海神针,克服种种困难,为她抚养子女,一直是她人生最坚强的后盾。有这样一位亦师亦友的母亲,丁玲才得以在革命与母职之间有转圜的空间。而丁玲之为母亲,也正像自己的母亲一样,以无所不包的爱护佑孩子,使他们始终拥有一个温暖、完整的家。
丁玲不仅仅是一位战士,还是一位母亲,一位坚强、勇敢、充满爱的母亲。而后者,构成一个更加立体和充满人情味的丁玲。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945期第8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潘 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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