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这年头,二维码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付款扫、点餐扫、进门扫,连路边老大爷的水果摊都挂了个码。
大家以为,这玩意儿的普及已经到顶了。
直到2025年的春天,安徽蚌埠,给它找到了一个新场景:
律师函。
事情是这样的。
三月底,蚌埠市司法局给当地律师们送去一份春天的礼物——一份红头文件。
名字挺官方:《关于规范出具律师事务所函的通知》。
内容很有“互联网+”精神:以后,律师事务所给公检法系统出具的各种函件,比如介绍信,得先上一个省级平台——“安徽省司法行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走个流程。
这个流程的核心产物,就是一枚方方正正的二维码。
这码,得印在函上:
它不是水印,是法的门票。
文件明确说了,没这个码,或者码不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大门:
可不予接收(立案)。
这码,还兼具政审功能。
要是律师交了份没码的函,或者扫出来信息对不上,那就不只是函件不合格的问题了。
可能会被定性为:
私自收案问题处理。
好家伙。一个小小的二维码,直接关联到了律师的执业操守。技术含量,陡然升高。
搞这么个码,图啥?
文件说了,是为了压实责任、减少私自收案收费。
听起来,是为了净化市场,保护当事人,顺便也保护律师自己不犯错误:
出发点高尚得让人无法反驳。
只是,这个操作路径有点意思。
司法局的文件,要求律所这么做,可以理解。但它同时还抄送了市里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意思是,兄弟单位们,以后我这儿发的码,你们得认,得配合查验。
一个部门的技术规范,就这样丝滑地嵌入了其他几个部门的工作流程:
这协调能力,值得学习。
很快,这份来自皖北的文件,就在全国律师圈里传开了。
平日里埋头卷宗、奔波法庭的律师们,难得地找到了一个共同话题。
有人迅速给这个新生事物起了个外号,既视感很强:
律师健康码。
一码在手,畅行无忧。无码,可能寸步难行。
这熟悉的配方,让经历过前几年的大家,会心一笑,笑里可能还带点别的。
可法律人毕竟是法律人, 有人开始较真了。
他们翻出了两本大部头:《律师法》,《刑事诉讼法》。
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找。关于律师会见要带什么,立案要交什么,法律写得明明白白:
就是没找到“二维码”这三个字。
一个地方司法局的通知,要求的东西,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里没有。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碰上个较真的律师,拿着法条跟门口保安理论;再碰上个更较真的保安,指着红头文件说按规定办事……
这画面,想想都挺考验双方的法律素养和情绪管理能力。
批评的风声传到了蚌埠。
官方的回应很及时,也很标准:
有关部门正在处理此事。
信息量很大,又好像什么都没说。
其实,用技术管人,也不是新鲜事。
打卡、定位、人脸识别,总有一款适合你。
只是现在,轮到律师函了。
一张纸,盖着律所红章,签着律师大名,过去,这就是身份和授权的证明。
现在,它还需要一个从省级平台生成的、动态的、可验证的数字身份。
从物理认证,到数字认证,是技术的进步。
只是,这进步的代价,可能是律师们得多跑一个系统,多一道手续,多一份担心。
毕竟,被认定为“私自收案”,可不是闹着玩的。
在蚌埠,或者未来可能推广到更多地方的律师们,可能需要适应一种新的工作节奏。
在法律的框架内奔走,同时,也要在码的世界里,找到自己的位置:
法大,还是码大?
这个问题,可能没那么容易回答。但答案,或许就藏在那一枚枚即将出现在律师函右上角的小方块里。
它沉默不语,却自带威严。
写于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