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罪犯有没有再犯案的可能?”

“如果被假释,他能否适应社会,会遇到哪些困难?”

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延庆监狱召开假释监督公开听证会,针对魏某提请假释一案,由4名人民监督员担任的听证员围绕“再犯罪风险”“社会适应性”等问题进行讨论。据悉,这是《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听证工作指引》发布后的假释听证,以“多方论证+社会监督”模式,为全市假释监督案件办理提供了创新实践样本。

据了解,2016年至2019年期间,魏某先后购买15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陆龟作为宠物饲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7号),魏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因魏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最终,魏某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据介绍,截至今年2月,魏某已服刑5年5个月。服刑期间,魏某表现良好,积极改造,经再犯罪风险评估,已属于低度危险等级。监狱建议对魏某按一般条件提请假释。北京市检一分院收到假释意见后,全面核实其教育改造情况,认为其符合假释条件,遂决定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

本案承办检察官黄鹏介绍,再犯罪风险是魏某假释案中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需要在公开听证会上进一步探讨。对再犯罪风险评估是为了确保假释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出于对社会安全以及对罪犯负责,北京市检一分院决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来办理本案。

听证会上,黄鹏介绍了基本案情,对魏某服刑期间表现的核实情况、社会调查评估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并特别阐明该行为在现行司法解释施行前后刑期的差距。

延庆监狱副监狱长吴艳刚作为监狱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介绍了魏某服刑期间的日常表现和改造情况。魏某的妻子也当庭承诺,将为魏某提供全面帮扶,督促其遵守法律法规。

“以前,我法律意识淡薄,因为特殊爱好触犯法律,给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严重影响。我真的十分后悔,已经完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能给我一个照顾家人、回报社会的机会。”听证会上,魏某声音哽咽。

针对魏某假释案的焦点问题,为保证公正性,听证员们在评议环节展开了深度论辩。经过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魏某能够认罪悔罪,遵守监规纪律,社会危害性不大,同意魏某的假释提请。2月26日,魏某假释案开庭,北京市检一分院提出适用假释的检察意见。当天,魏某被裁定假释,离开监区实行社区矫正。

黄鹏说,北京市检一分院将以此案为契机,明确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应听证、尽听证”原则。未来,将进一步探索建立“听证员库”“典型案例库”,将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长效机制,让刑事执行监督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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