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法治日报头版刊登《详列清单指导县级综治中心做好五方面规范化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解读二 》相关报道
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如何扎实有效推进?近日召开的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详列清单,给出了明确指引。
会议指出,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是要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规范化”。
推进场所设置规范化
场所设置规范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第一步。对此,会议提出以下四方面具体要求:
——挂牌标识要统一。
会议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统一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或“综治中心”。
——场所选址要便利。
会议要求,选择辐射能力较强、交通相对便利、群众办事方便的地点,开门接待人民群众。要坚持勤俭节约、因地制宜,推动县级党委和政府调配综治中心场地,确有必要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新建。
——指导关系要明确。
会议要求,各级综治中心都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功能布局要科学。
会议要求,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科学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等区域。
引导受理区要具备群众引导、综合接待、登记受理功能,设立统一接待群众的“导引台”,这是群众来综治中心办事的第一个环节,类似医院的“分诊台”。
多元化解区一般要具备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法律监督等功能。可根据需要设置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医疗纠纷、房地产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区。有条件的,可结合实际设置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功能。
指挥调度区一般要具备系统运行监测、风险预警研判、事件分类处置等功能。要通过物理空间的合理布局,让老百姓在综治中心一目了然、顺畅办事。
推进部门入驻规范化
物理平台搭建起来之后,各部门、单位就要派员入驻并依法履职。对此,会议提出以下三项工作重点:
——要推动力量入驻。
会议指出,具体由哪些部门入驻,是常驻、轮驻还是以随叫随到等方式入驻,可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和目前场地情况,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
会议强调,原则上,调解组织、矛盾问题较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信访部门等要通过多种方式派员常驻,其他重点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可派员常驻或轮驻,有关社会力量等可通过随叫随到、工作联动等多种方式入驻。
——要发挥职能作用。
会议要求,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社、住建、卫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立足本职,抓好本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等要依法履职,有力化解矛盾纠纷。
会议指出,要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发挥好工会、妇联组织在劳动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用好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引入心理咨询、公益性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进一步拓宽解纷渠道。
——要规范人员管理。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入驻,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入驻人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依法承担本部门职能,业务工作接受原单位指导、管理。入驻期间,应遵守综治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综治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推进运行机制规范化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硬件建设是基础,运行机制是关键,必须规范运行程序。对此,会议提出四项具体要求:
——要统一受理。
会议要求,通过综治中心的综合受理窗口,“一站式”全量受理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化解等各类诉求,依法受理后向群众发放受理告知单。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到“一案一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让人民群众随时了解受理、办理进展。
——要分类流转。
会议要求,建立健全与入驻部门业务协同对接机制,由综治中心以派单模式,将受理的诉求分类导入相应办理程序,并向办理部门发放转送交办单,确保每项诉求都“导得出”“接得住”,形成“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性解决”的工作格局。
——要依法办理。
会议要求,各入驻部门要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化解矛盾纠纷。
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要优先安排调解组织和入驻部门先行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提升调解成功率。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民商事合同争议等,根据群众意愿,及时交由入驻的仲裁机构处理。
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作出行政裁决。
要积极协调入驻的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拓宽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推动符合条件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
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入驻的法院人员要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符合简易速裁程序的,可以通过入驻综治中心的速裁法庭现场开庭审理。
对二审后不服的,要引导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请求,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监督请求。
对于《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受理事项,无法导入上述程序且当事人坚持信访的,信访部门受理后转交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通过信访程序依法办理。
上述群众反映的事项办理完毕后,由办理部门向当事人发放办理结果告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并及时反馈所入驻的综治中心。
——要闭环管理。
会议要求,综治中心要跟踪掌握矛盾纠纷化解情况,配合办理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困难救助、风险评估等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推进督办落实规范化
综治中心作为工作平台,重点是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在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加强督办落实。对此,会议提出以下两大督办重点:
——要督办理程序。
会议指出,要督促每个矛盾纠纷都严格按照“路线图”依法办理,全程掌握矛盾纠纷走到了哪个程序、该程序处理所用时间、当事人是否认可、是否需要流转到下一个程序,特别是对那些穷尽各类法律手段后仍不满意的事项,要作为督办重点,督促有关部门、属地依法落实化解责任。
会议强调,要根据不同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法定办理时限,科学设置工作节点,及时对相关入驻部门提醒、督促、催办,确保按时保质化解到位。
——要督化解结果。
会议指出,综治中心的工作做得怎么样,主要看群众反映的问题到最后解决多少件,多少件没解决,多少件流转到诉讼,诉讼后有多少件仍然没解决。
会议强调,综治中心要对入驻部门应受理未受理、应办理未办理、应追责未追责、应处置未处置等问题及时纠正、重点督办。
推进信息化建设规范化
信息化是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重要支撑。如何更好地借助科技力量为解纷工作赋能?会议提出三项重点内容:
——要加强平台建设。
会议指出,要推动以省为单位建设统一的综治中心信息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标准,逐步在省域内实现相关职能部门数据横向联通,省市县乡纵向贯通,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安数据全量汇聚。
——要强化实战应用。
会议要求,推动每件矛盾纠纷统一编码、准确录入、有序分流。依法加强数据比对碰撞,为重大风险动态研判、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
——要确保数据安全。
会议要求,坚持“谁使用谁负责”,全面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全程安全可控。
来源:法治日报
责编:赵淑琳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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