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汽车房产抵押消费贷【134】微【5163】电【7509】
全款车、按揭车、全款房、按揭房都可操作
菏泽:牡丹区、定陶区、曹县、单县、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
菏泽的房产抵押登记流程如下6:准备材料:通常需要提供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如果是共有房屋,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需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中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等
提交申请:申请人到菏泽当地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审核: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办理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可能会涉及对房产的实地勘察等环节,以确保抵押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决定审批: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
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制证发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该证明是房产抵押的重要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菏泽部分地区开展了抵押权登记“一表办理”,适用于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办理普通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情形,将申请书、询问笔录、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不动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统一简化为“一张表单”,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不再收取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合同材料1
但“一表办理”暂不适用于抵押反担保、委托贷款、在建建筑物抵押等特殊情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