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

大家春游踏青出行增多,

火灾风险也随之增多,

近日,肇庆有多人

因引发山火被罚款、刑拘!

在此我们提倡大家

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

燃烧杂物引发山火,刑拘!

3月25日,广宁县江屯镇一山场发生山火警情。广宁警方调查发现,是范某当天在山场附近违反禁火令燃烧杂物,不慎引燃周边植被所致。

经审讯,范某(男,57岁)对其在山场附近违反禁火令燃烧杂物引发山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范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燃烧杂草引发山火,刑拘!

3月25日,广宁县南街街道独江山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广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核查,冯某于当日,在山场附近违反禁火令,燃烧杂草,不慎引燃了周围植被引发山火。

经审讯,冯某(女,59岁)对其违反禁火令燃烧杂草继而引发山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冯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丢弃烟头引发山火,刑拘!

3月23日,广宁县五和镇一山场发生山火。广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到场侦查,当日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莫某。

经审讯,莫某(男,24岁)对其在山场吸烟后,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引燃山场杂物,继而引发山火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莫某因违反禁火令并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祭扫引发山火,罚款3000元

3月23日,怀集县岗坪镇庞庙村村民莫某在庞庙村瓜灯山祭扫中,违规携带香烛、鞭炮、打火机等祭祀物品上山,不慎引发山火。

3月24日,涉事村民莫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岗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燃放鞭炮引发山火,刑拘!

3月22日,怀集县幸福街道地名“天胜岭”山场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怀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核查,陈某(28岁)于当日前往“天胜岭”山场祭祖,期间违规燃放鞭炮,不慎引燃周围植被,引发山火。

经审讯,陈某对其因拜祖失火烧山的经过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焚烧杂草引发山火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19日,怀集县马宁镇某山场发生一场森林火灾。怀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经侦查走访,当日锁定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苏X强。

经审讯,苏X强对其在上述山场焚烧杂草继而引发山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苏X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清明将至,

请牢记这些防火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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