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依据,可在日常生活里,不少人碍于熟人情面,或是基于信任,在达成合同意向后,仅仅通过口头形式确认,而未签订书面合同,这种现象在装修领域尤为普遍。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司法鉴定+多元调解,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案情简介
2021年初,某大学将新建校区综合楼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公司,某建筑公司将室内装修分包给某装饰公司。某装饰公司聘请设计师王某负责施工图设计,由于王某与其曾有合作关系,基于信任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
2021年4月至2022年11月,王某设计 “综合楼施工图”全套约80张,期间应某建筑公司和某装饰公司的要求,王某又对设计图多次进行修改。但工程结束后,王某却迟迟未收到剩余设计费结款。
多次催促未果的王某,以剩余设计费未给付为由将某装饰公司、某建筑公司、某大学起诉至南关法院,要求三被告共同给付剩余设计费。
但由于缺乏合同依据,亦未保留双方往来磋商材料,设计费标准成争议焦点,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专业研判定方向
面对“无合同、无标准、无凭证”的审理困境,民事审判第一庭办案法官李德保经过多轮研判,确认本案需通过司法鉴定确定设计费数额。在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发展方向和执行成本等问题后,经庭审释明,王某申请启动鉴定程序,法院依法委托专业机构对设计工作量及修改成本进行测算。
“以鉴促调”解纠纷
鉴定结果显示基础设计费20万元、修改设计费15万元后,办案法官抓住时机开展调解。一方面向王某分析后续诉讼程序成本问题,另一方面向装饰公司释明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及败诉风险。通过多次“背对背”沟通和“面对面”调解,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当事人之间的纷争得以圆满解决。
三个效果相统一
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今后的工作中,南关法院也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公正高效处理各类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长春南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