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余年的友情遭遇债务纠纷
一场酒后冲突
让两个家庭陷入困顿
面对轻伤二级的鉴定意见、
赔偿分歧与三个孩子的抚养压力
检察机关如何架起“情法共融”的桥梁
让积怨消解、让社会关系修复?
思明区检察院多方联动调解
组织公开听证会
落实宽严相济政策
给出了法理情融合的答案!
案情回溯
好友反目,酒后冲突酿悲剧
2024年5月一天深夜,郑某某与好友曾某某因线上沟通债务问题发生争执。于是,曾某某携妻子找郑某某当面理论,双方因酒后情绪激动,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郑某某持刀致曾某某夫妇轻伤二级。案发后,郑某某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其家属与被害人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双方未能达成和解。
检察破局
多方联动,解“法结”更化“心结”
考量当事人双方系多年老友,均表达有接受调解的意愿,在此情况下,思明区检察院以“枫桥经验”为指引,在办案中努力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案件初期,办案人员联动公安机关组织双方“面对面”和谈,通过当面释法说理,因冲突瞬间破碎的二十余年友情得以再次链接,出现了修复的可能。但当事人双方积怨一时难消,郑某某的妻子因丈夫涉罪被羁押独自支撑家庭、作为老友的被害人不予谅解,情绪愤懑;被害人曾某某夫妻因此坚持要求严惩并拒绝谅解,认为郑某某及其家属提出的10万余元赔偿远不足以弥补伤害,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多渠道调解
“面对面”调解陷入僵局,办案人员及时调整策略,多渠道采取调解方式:
一方面
通过辩护律师搭建沟通桥梁,进一步确认郑某某认罪悔罪的真实心态,了解其进行赔偿的经济能力,掌握其自愿赔偿的实际金额;
另一方面
针对郑某某妻子因赔偿金额对被害人产生的不满和抵触情绪,办案人员亦多次沟通,再次核实其赔付能力和赔偿意愿,并耐心释法说理,最终郑某某的妻子放下心结,主动转变态度,表示会尽力筹措赔偿款。与此同时,办案人员同步听取被害人曾某某及其妻子的意见,并适时进行疏导,逐步消解被害人的心结,最终被害人主动调低赔偿金额,当事人双方的意向金额逐步接近,和解的困局慢慢出现破解的希望。
在矛盾化解过程中,办案人员注意到赔偿金额是当事人关注的主要矛盾,但内心积怨则是化解工作的敏感关键。其间,通过多次调解,当事人双方最终对赔偿金额取得一致意见并签订《赔偿协议》,被害人曾某某也出具了书面谅解书,二十余年的友情裂痕在法理情的交融中开始弥合。
召开公开听证会
随后,思明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双方当事人等参与。会上,被害人曾某某表示接受郑某某的道歉和感谢,再次表示郑某某家里孩子多、家庭负担大,愿意予以谅解,给对方改过的机会,并真诚劝导郑某某“以后酒要少喝一点”。本案综合郑某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并达成和解等情节,依法提出适用缓刑建议,获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一致支持。2024年12月思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结语
落实高质效办案
呵护好“小案件”中的“大民生”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修复每一处社会矛盾的有效“OK绷”。本案中,检察官通过宽严相济依法追究、释法说理明晰责任、依托多方协作搭建对话平台、以亲情友情为纽带促成赔偿,在矛盾化解中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彰显司法温度,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法理情共融”的办案实践
让破碎的家庭健康运转
让破裂的友情重燃希望
让公平正义在“小案”中熠熠生辉
检察官提示
酒后莫冲动,理性解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生活中面对各类矛盾纠纷,切记保持理性平和,用合法合理的手段沟通解决,避免因一时的冲动付出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