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毒失驾”是指
驾驶人因涉毒
被依法注销驾驶证
其在“失驾”期间驾车
属于无证驾驶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
江西省九江市公安交管部门
针对“因毒失驾”后
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开展全面排查治理
查处多名违法行为人
在此,公安机关
对这些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
希望所有人引以为戒
01
案例一
当事人陶某(男,41岁)曾于2020年因吸毒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驾驶证被依法注销。近期,陶某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02
案例二
当事人吕某(男,22岁)曾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证于2024年8月9日被依法注销。近期,吕某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03
案例三
当事人琚某华(男,50岁)曾因吸食依托咪酯被公安机关处理,其驾驶证于2024年4月23日被依法注销。近期,琚某华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04
案例四
当事人廖某汪(男,35岁)曾因吸食依托咪酯被公安机关处理,驾驶证于2024年4月11日被依法注销。近期,廖某汪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05
案例五
当事人谈某(男,30岁)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驾驶证于2024年11月25日被依法注销。近期,谈某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06
案例六
当事人张某(男,35岁)曾服用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于2023年12月18日被依法注销。近期,张某驾车出行时,因无证驾驶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管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警方再次提醒
“因毒失驾”期间
不得驾驶机动车
开车上路要自觉做到
遵守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九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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