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持续深化拓展“争优争先争效 评庭评案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南平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拓展百案评庭活动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3月26日,浦城县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开展听庭评议活动,邀请武夷山市检察院和松溪县检察院业务骨干、人民监督员参加听庭评议活动。
案情介绍
2023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张某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长期接触网络“黑产”产业链信息。2024年2月至4月期间,张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向该聊天软件上的某犯罪担保平台“接单”,多次进行“手机口”犯罪活动,在明知涉嫌诈骗犯罪的情况下,帮助境外诈骗分子转拨诈骗电话,最终导致多名被害人被骗,损失金额达40余万元,被告人张某某从中获利1万余元。
庭审观摩强素能
本次听庭案件为一起涉及“手机口”的诈骗案,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该犯罪行为特点、主观明知等关键问题,结合网络“黑产”背景现状,对被告人围绕重点讯问,举证质证,充分阐述起诉意见,被告人张某某承认其明知系诈骗犯罪仍共同参与的主观故意,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评议座谈促提升
庭审结束后,评议人员围绕庭审准备、文书制作、出庭规范、指控效果、法庭教育等进行全方位的评议,评议人员表示,对于公诉人在法庭调查的讯问环节对讯问节奏的良好把控、清晰展示当下网络“黑产”产业链的特点印象深刻,认为审查报告、讯问提纲等法律文书的制作严谨,释法说理条理清晰、逻辑通畅,对庭审表现予以肯定,也对规范文书制作、庭审形体语言、提升举证质证效果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下一步,南平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拓展百案评庭活动,围绕庭审实质化,开展“疑难庭”“随机庭”评议活动,引领、带动出庭能力整体提升,并从中发掘、选拔优秀公诉人才,不断提升刑事检察队伍业务水平,持续做优做强刑事检察工作,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来源:南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