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8月23日,褚民谊以汉奸罪在苏州狮子口监狱刑场被执行枪决。临刑前,褚民谊希望他被枪决后,遗体能献出做医学研究之用。
汪伪政府四号人物
褚民谊接见率部投敌的新编第四师师长吴化文
褚民谊(1884-1946),字重行,浙江省湖州市人,1903年赴日求学,留学期间开始接受革命思想。1906年赴法期间,在新加坡加入了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
1911年11月,褚民谊从巴黎回国,经黄兴介绍认识了汪精卫、陈璧君夫妇,随后同陈璧君的义妹陈舜贞结婚,褚民谊遂与汪精卫结成连襟。
汪精卫在与蒋介石的争权中屡落下风,加上在武汉另组国民政府令他在国民党内威望大减,政治上的不如意和全面侵华战争的爆发,令汪精卫对中国的前途产生悲观情绪。1938年12月,汪精卫出逃河内,与日本人密晤,制定了卖国计划。12月29日发表了臭名昭著的“艳电”响应近卫第三次声明,公开投敌卖国。
1939年5月,汪精卫秘密回到上海,拉拢了当时受汪牵连而在国民党内不得志的褚民谊。同年8月,汪精卫在南京召开伪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褚民谊当选中央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党部秘书长。随后,在伪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上,褚民谊任秘书长,成为汪伪政府的“大管家”。
褚民谊加入汪伪政府后首次上台说话
1940年4月26日,汪精卫率领陈璧君、陈公博、周佛海、褚民谊等汪伪核心骨干,在南京总统府大礼堂举行了隆重的“还都典礼”,日本方面派阿部信行(日本第36任首相,驻汪伪政府“特命全权大使”)为特使率代表团前来参加。褚民谊作为汪伪政府的外交部长,意气风发的在众人面前致开幕词,褚民谊对日本派代表团参加“还都典礼”表示万分感谢,希望中日两国国民“扫除过去之误解与纠纷,确立将来之亲善关系,”表示要与日本齐心协力,共建“大东亚共荣体”。这一连串的媚日讲话让在场的汪精卫、阿部信行频频点头,自然,褚民谊的第一次公开登场博得了日本人的好感。
在任汪伪政府外长和驻日大使期间,褚民谊经手签订了《日汪基本关系条约》和《日满华共同宣言》这两个卖国条约,为汪伪政府出卖国家领土主权不遗余力地往来中日之间。1942年褚民谊作为汪精卫的特使访日,受到日本高层的接见,获裕仁天皇授予勋一等旭日大绶章。
1944年11月,汪精卫在日本死去,陈公博代理伪南京国民政府主席一职。失去了靠山的褚民谊,与陈公博产生了激烈的冲突。1945年7月,褚民谊被排挤出汪伪中央,到广东任省长兼保安司令、广州绥靖主任。
偷盗孙中山肝脏,企图自救
着戎装的褚民谊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褚民谊自知自己附汪逆卖国求荣,必将难逃国人审判,便有意向蒋介石摆出顺从的姿态。然作为汪伪政府的第四号人物,褚民谊与陈公博、周佛海、陈璧君这些汉奸卖国贼都是国民政府重点惩处对象。10月14日,褚民谊在广州被军统局诱捕,国府从重庆还都南京后,褚民谊与陈璧君一同被押送南京宁海路25号看守所,次年被关入江苏高等法院第三监狱。
1946年8月23日,经江苏高等法院审判,褚民谊“通谋敌国,反抗本国之罪行无有宥宽”,以汉奸罪处以死刑。随着褚民谊被判处死刑,“孙中山肝脏被盗案”也随之浮出水面。
南京沦陷后,日军在中山陵留影
抗战胜利前夕,时任汪伪政府“国父陵园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褚民谊,以职务之便,趁乱将存放于灵榇前的孙中山的肝脏攫为己有,后藏于南京一亲戚家中。他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盗取“国父”“灵脏”,正是为了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做准备。
当知道自己以汉奸罪被判处死刑后,褚民谊马上想起藏在亲戚家里的孙中山肝脏,说愿意献出珍藏多年的宝物,以求能将功赎罪。国民政府保密局局长毛人凤指派叶翔之和沈醉前去查看,果然在他亲戚家中搜出一副泡在福尔马林中的肝脏。
孙中山肝脏失而复得,江苏高等法院据此认为褚民谊保护“国父”“灵脏”及遗著“不能谓无功”,是否判处死刑可重审再行商酌。然而,褚民谊在法院面前捏造与日本人交涉,历经曲折最后成功获得孙中山肝脏的谎言,却根本逃不过国民的眼睛。许多国民党元老级人物更是对褚民谊盗窃“国父”“灵脏”,攫为己有的行为,表示愤慨。在强大的外界压力下,江苏高等法院最后仍以汉奸罪判处褚民谊死刑。
汉奸末路
此时,自以为献出孙中山肝脏后可以逃过一死的褚民谊,正在监狱中等待着重审的消息。
1946年8月23日清晨,苏州高等法院接到南京司法行政部对褚民谊执行死刑的命令,即在狮子口第三监狱布置临时法庭,派法警前往监狱提拿褚民谊。
当法警向褚民谊告知今日将执行死刑的时候,褚民谊一脸错愕,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死刑命令就在眼前,他也只得长叹一声,进入监房更换新衣,左手执佛珠一串,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出监房,经过女监舍时,隔着铁栅与同样关押于此的陈璧君握手告别,陈以手帕掩面而泣,自觉自己死期亦不远。
到了法庭,检察官宣读南京司法行政部的死刑判决书,并问褚民谊:“有无遗言?”褚答曰:“没有遗言,我生死俱极坦然,生固无所惭愧,死则颇有价值。我死后,希望能将我的遗体送无赐庄博习医院解剖,因我表面虽壮健,而内部实有病症,愿医学家研究。”
大汉奸褚民谊以汉奸罪被判处死刑
这个荒唐的请求让现场的检察官哭笑不得,作为汪伪政府的第四号人物,褚民谊通敌卖国,与汪精卫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是举国声讨的大汉奸,人民恨不得生啖其肉,挫其骨。这样一个自内到外都坏透顶的大汉奸,又有何医学利用之价值呢?
褚民谊被押入刑场后,趁其不注意,执行法警对准他的后脑就是一枪,枪响后褚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地。法警上前查看,见褚民谊一动不动,后脑不断涌出鲜血,知已毙命。约一小时后,褚之妻陈舜贞及子女赶到法场,办理了领尸和遗物手续后,便拉着褚民谊的尸体回去入棺敛葬了。这个大汉奸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