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25年金牛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健全义务教育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就近入学

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学位紧张的学校,可实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

坚持免试规范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升学规定,公办中小学实行单校划片入学或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入学,民办中小学实行免试电脑随机录取。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考测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学校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等为依据编设重点班、特长班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不得使用境外教材,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课程班”等涉外名义招生。

坚持公民同招原则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区教育局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额及班额标准,以区域为单位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在金牛区审批的民办学校优先满足金牛区学生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学生自愿在网上选报1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被民办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学位,法定监护人逾期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

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可在尚未完成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或因家长放弃已有民办学位尚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学校中自愿选报1所,被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符合金牛区入学资格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学校空余计划被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子弟学校学位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学。


入学对象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金牛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信息采集

金牛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于4月25日前发布。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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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小学入学

5月19日—5月22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

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房屋产权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且该房产为监护人100%产权,同时满足该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薄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6月17日,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下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入学

区教育局审核所属民办小学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4日—9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1所民办小学。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民办小学录取

6月18日,区教育局组织区属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23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空余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23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

6月25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空余学位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并公布结果。

小学学位确认

6月19日—20日,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

入学告知

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的就读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信息核对

在金牛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在金牛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金牛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毕业信息核对结束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金牛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金牛区升学。

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金牛区就读初中的金牛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人在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需在金牛区升学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申请人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在金牛区申请就读初中的集体户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须在4月21日—25日向区教育局现场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并审核。在金牛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申请就读金牛区初中学校的,须在5月30日前,向区教育局现场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并审核。

公办初中入学

市直属学校录取

6月3日,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6日—19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市直属学校。

6月25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符合金牛区入学资格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金牛区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部分学位紧缺片区优先保障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户籍儿童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6月30日,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

7月2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民办初中入学

金牛区所属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及学校招生简章等经过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6月3日—4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6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1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6日—19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学校。

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区域内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6月26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6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空余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7月7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名1所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学校。

7月9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初中学位确认

7月3日—4日,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

入学告知

公办、民办初中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位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的就读学校。

学生于7月10日—11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随迁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随迁子女申请在蓉接受义务教育的,于4月1日—30日期间,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在金牛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随原就读学校划片范围升学;在金牛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7月4日前,区教育局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残疾儿童少年

区教育局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妥善做好金牛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评估和安置工作,落实“一人一案”,确保“应进全进”。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多子女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小孩与已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29日,区教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其他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成都市金牛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于5月6人—16日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金牛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中心城区(5+2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等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按规定做好在金牛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其法定监护人为金牛区户籍的,可于5月工作日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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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教育局普教科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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