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投资,入股我们电影院,保证你能赚大钱”!三位老板被花言巧语蛊惑,累计投入了420万元,谁知这笔承载着创业愿望的巨款,转头就被投进了赌场挥霍一空。近日,南关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起因赌博引发的诈骗案件。
案情简介
李某成立了文化传媒公司,在吉林省内各地区经营着几家自己的电影院,春风得意的他在朋友的介绍下开始接触到了打牌,随着时间的增长,寻常的娱乐已不能满足李某的需求,逐渐从普通的打牌娱乐转变为赌博。一场牌局下来,动辄输赢达到几十万。由于深陷赌局不能自拔,这种不可控的刺激也让李某逐渐背上了巨大的债务压力。2019年下半年,李某谎称自己持有某影城40%的股份,打算与其他投资人共同经营,在投资人陆续把投资额汇入账户时,李某却迟迟没有兑付股份。
法院审理后查明
承办法官窦智接手案件后,仔细阅读卷宗材料,经审理查明,该案中被告人李某仅持有某影城20%的股份,其余股份均为代持,投资人们的投资款项,也没有被用于收购股份,而是被李某用于赌博和偿还个人债务。截止案发,李某共诈骗了420余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法官有话说
本案中的李某本是商业成功人士,但是在染上赌博的恶习后,一步一步走入深渊,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本案警醒众人,切不可以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对于不良诱惑可以做到浅尝辄止,过于相信自己的自我控制能力。在面临难题时,也要行正道,以诈骗方式“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只会错上加错,受到法律严惩。
劝君莫赌博
诸君莫赌博,赌博场上是非多,宜将醒眼看醉人,哪个赌汉好结果。诸君莫赌博,法网恢恢逃不过,劝君今后莫再赌,浪子回头好处多。
来源:长春南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