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视剧中,赌场装潢豪华,纸醉金迷。不少人想过化身“赌王”一夜暴富,但每个深陷其中的人最后只换得家财散尽、家破人亡的结果。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线上、线下开设赌场的形式更加丰富,越来越多的人误入“赌场”。请跟着检察官一起走进今天的案例。
案例一
黄某通过手机微信接受他人六合彩投注,收取参赌人员的押注赌资和押注号码后再统一报给上线,由上线坐庄与参赌人员对赌,黄某从中收取水费返利。经查,黄某非法接受他人六合彩押注约130期,收取六合彩投注额46万余元,黄某个人违法所得达3万元。最终,黄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二
俞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在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黄石镇等隐蔽地流动选点作为赌博场地开设赌场,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车辆接送,设定赌博方式,并大肆招揽赌博人员参赌,涉案赌资500余万元。经法院依法审理,俞某的行为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案例三
在卡塔尔世界杯期间,林某通过前期取得的“皇冠”三级代理赌球盘口,在莆田市某茶馆招揽赌徒在自己的朋友圈发布广告,让他人开通“皇冠”赌球会员账号。经统计,林某共收取押注盘口流水23万余元,与他人赌资结算16万余元,违法所得六千余元。林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二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赌博害人害己,百害而无一利,但仍有不少人抱有幻想,渴望从赌桌上翻盘人生。赌博不仅是一种恶习,更涉嫌违法犯罪。无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纵留他人赌博,还是自身参与赌博中,均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
检察官在这里提示大家:远离并警惕赌博和网络赌博,避免自己的人生滑向失控的深渊!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荔城检察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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