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 23 日,陂面镇上塘村委会僬树湾山岭发生山火,经公安机关勘验现场及走访排查,迅速锁定失火人为附近村民熊某。
经查,熊某携带爆竹前往上塘村委会僬树湾山岭中拜祭祖先,心存侥幸点燃爆竹后引发山火,造成大面积的山林损毁。
熊某的行为违反了《阳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熊某作行政拘留五日处理。
警示
广大群众应自觉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公安机关将持续强化野外违规用火管控力度,深入辖区林场周边地区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坚决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阳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