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临
返乡祭祀和进山入林踏青赏春人员增多
火源不入山,森林才平安
不因一时疏忽大意
引发山火而触犯法律法规
以下火灾案例 必须吸取教训
3月 20日 ,河西街道合岗村委会蛇岭 发生山火,经公安机关勘验现场及走访排查,迅速锁定失火人麦某。
经查,麦某在蛇岭祭祖期间焚烧纸钱、燃放爆竹,引燃周边干枯的杂草,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大面积山林被烧毁。
麦某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麦某因涉嫌 失火罪(涉林) 被公安机关 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除了祭祖要注意防火外
平时也要提高防火意识
让我们来看看几个警示案例
01
丢弃烟头引发火灾被判刑
2024年2月20日14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县村民覃某在山坡上劳作时,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于林地草丛中,引发了山林火灾。经检验,此次火灾过火总面积31.2202公顷,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24.0015公顷。
最终,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覃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以劳务代偿的方式清偿此次火灾造成的损失72899.78元,要求谭某在大化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划定的森林管护范围内巡护2年,每周巡护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02
烧蚁窝致森林火灾被判刑
2024年3月24日,贵州荔波县卢某到山上采蕨菜时,因踩到蚂蚁窝,导致蚂蚁爬到其脚上,一气之下用打火机点燃蚂蚁窝边上的枯草和干柴,因天干风大,火势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总面积47.37公顷,森林火灾损失总额为1416953.95元。
最终卢某以失火罪被荔波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责令其于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补植复绿,保证补种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
03
烧杂草引发山火被判刑
2024年2月20日,广西隆林天生桥镇祥播村那安上队 “安南立” 坡的岑某某用火焚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总面积665.86公顷,折合9987.9亩。
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春季天干物燥
是森林火灾高发期
进入山林
应留心各种防火安全细节
哪些行为不能做?
快来学习吧
最后呼吁大家
清明将至文明祭扫
森林防火区
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
燃放烟花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
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一旦发现林木草地火灾
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来源:阳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