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文学这回事》

翁贝托·埃科 著

上海译文出版社

肇始阶段,久远以前

身为小说家,我的例子算是反常的。因为我在八岁到十五岁之间便开始写故事和小说,后来我停止了,等到快五十岁的时候才又恢复写作习惯。在这场成年人的傲慢爆发之前,我度过了三十个被认为是谦逊的年头。我说“被认为是”,这点我是需要解释一下的。让我们按部就班地来,也就是说像我小说里的习惯一样,回到以往的时空。

当初我开始写作的时候,我总是拿来一本笔记本并从第一页写起。作品的名称细想起来总有萨尔加里的味道,因为他的作品当时是我灵感的来源之一(其他的来源还有凡尔纳、布斯纳尔、雅科利欧。 以及一九一一到一九二一年的《海陆冒险及旅行画报》,最后这个是在地下室的大箱子里发现的)。所以我想出来的书名便是《拉布拉多的海盗》或《鬼船》。接着在书名页最下方我会写上出版商的名字玛戴纳出版社,Matenna是Matita(铅笔)和Penna(钢笔)这两个词的大胆混合。然后我就着手在每隔十页的地方放进一张插画,好比德拉·瓦雷或是阿马多为萨尔加里的书所画的插画。


本文配图:电影《海莲娜:画布人生》

插画的选择决定了我接看要写的故事。 刚开始的时候。第一章我可能只写几页,一般都用大写字母,而且绝不容许自己做任何改动,以便从出版的角度来看一切都无懈可击。显而易见的是,往往才写几页我便中途放弃了。因此在那个年代,我只是一些未完成的伟大小说的作者。

在这堆蹄声初试的作品中(在一次搬家的讨程中几乎都丢光了),我只留住一本有头有尾的作品,但是无法确定它的文类所属。那时有人送我一本很大的笔记本当礼物,页面印有淡淡的水平线,页边还有相当宽的紫色空白。这让我灵机一动写下《以“日历”之名》的书名(第一页标着一九四二年,然后下书第十一年,指的是法西斯政权的纪年,这是当时一般的习惯,也是规定要做的)。那是一个名唤匹林皮姆皮诺的魔法师的日记。他自为北冰洋一座岛屿的发现者、殖民者与改革者。那座岛屿名叫阿康恩,岛上的居民都崇拜一位名为“日历”的神祗。这位匹林皮姆皮诺每一天都会以极度卖弄又讲求精准的态度记录岛民的行为和(我今天会这样形容)他们的社会人类学结构。此外这些文字当中还错落插入一些文学练习。比方有一则“未来派短篇小说”是这样写的:“路易吉是个好人,所以在亲吻了野免们的餐盘之后便上拉特兰那里去买现在完成时......但在半路上他误闯山区死了,这是英雄行为和慈善举措最昭显的例子,所有的电线杆都为他哀悼。”

除此之外,叙述者还描述(并且画下)他所统治的岛屿,岛上的森林、湖泊、海岸以及山区,巨细靡遗地解释他理想中的社会改革,他臣民的宗教仪式以及神话,介绍他的每个大臣,话题还旁及战争和瘟疫......文本穿插着绘图,而且故事并没有遵循任何体裁的规则)写写便成了百科全书。现在回头过来看我们就可发现孩童如何大胆地预告了大人的弱点。

到了最后,我实在不知道要再计国王和他的岛屿发生什么事情,所以在第二十九页就做了结束:“我将出发到远方旅行......或许我其至不会回来这里;这里我要做个小小的告白:以前我宣称自己是魔法师。但那不是事实:我只是匹林皮姆皮诺而已。请原谅我。”


在这些实验之后,我决定自己应该朝滑稽的文体发展,而且也确实写出了一些。假设那个年代有复印机,那我应该早就让那些文字广为流传了;我向同班同学提议,要他们每个人给我足够抄写我一部作品的活页纸,另外还得再多付几张,算是折抵墨水费和抄写工,而我则答应回赠他们每人一本我那冒险故事的手抄本。我还煞有介事地和他们订了契约,心中压根无法体会手抄十本同样的作品是多么累人的事。最后,我只得把一沓沓活页纸还给同学,心中对于自己的失败感到羞愧,不是站在作者的立场,而是站在出版商的立场。

到了中学,我专门写一些叙事文章,因为在那阶段“论说文”(不能选择主题)已经被“记叙文”所取代(我们必须描述“生活的片断”,可有自己选择的成分)。我特别擅长幽默的小品文字。那时我最喜欢的作家是沃德豪斯。至今我仍保有自己的杰作:我描写自己如何在多次实验之后准备向邻居和亲戚展示一项技术上的奇迹,那就是世界第一个摔不破的茶杯;我得意洋洋地让它跌落地面,结果当然摔成碎片。

一九四四到一九四五年间我转而尝试史诗的写作,包括对《神曲》的滑稽模仿以及一系列对奥林匹斯川诸神的描写,呈现的是那个黑暗时代的风格,那是物资配给、灯火管制以及拉巴利亚蒂的歌曲正流行的年代。

在我高中的前两年,我写了一本名叫《欧忒耳珀·克里皮的一生》(附有插图)的小说,而且那时我在文学上学习的榜样是乔万尼·莫斯卡和焦万尼诺·瓜雷斯基。到了最后那年,我便开始写一些较具严肃文学性的作品。我认为那个阶段的主要基调是邦滕佩利式的魔幻写实风格。


在一段很长的时间里,我每天一大早就起床并且计划改写《音乐会》这部具有吸引人的叙事理念的作品。一位名叫马里奥·托比亚的失败作曲家,他让世界上有名的灵媒聚在一起,并教他们以灵体的形式在舞台上再现昔日伟大的音乐家,并令这些音乐家演奏他自己的作品《士瓦本的康拉丁》。贝多芬担任指挥,李斯特弹奏钢琴,帕格尼尼拉小提琴等等。只有一位是当代的音乐家,那就是吹小号的路易斯·罗伯逊。有一段描写相当精彩,那就是灵媒渐渐无法让他们创造出来的人物保持活生生的状态,最后,往日那些伟大的音乐家一个接着一个消融掉了:整个过程中乐器发出彼此不协调的哀泣,最后唯一例外的是罗伯逊那不受干扰、魔幻似的小号尖锐的乐音。

我应该让我忠实的读者(我可能会说总共二十四位,这样我就不至于和伟大的曼佐尼的二十五位读者打对台了,其实我是怀着谦逊的心情想胜过他的)自行去分辨,这两个插曲如何在四十年之后的《傅科摆》中重新被利用上。

此外,在这时期我也写了一些“年轻宇宙的古老故事”,主角是地球以及其他的星球,时间是银河系刚刚诞生的时候,星球彼此之间受到爱欲和嫉妒的牵扯:在一个故事里面,金星和太阳相爱,费劲要脱离自己的轨道以便自我毁灭在她爱人那炽热发光的大体积内。那是我小小的、不自觉的宇审奇趣故事。

我在十六岁的时候对诗开始感兴趣。我大量阅读艰涩难懂的诗作,不过我自己的品位比较偏向卡尔达雷利以及《拉隆达》杂志那些作者的古典主义风格。我已经不知道自己是对于诗的需要(以及同时发现肖邦的音乐)才引发我那柏拉图式的、说不出口的初恋,或者情况正好相反。但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那种混合都是招致苦痛的,其至是最温柔和最自恋的怀日愁绪都无法令我在不感到完全彻底羞愧的情况下,去回味当时的努力。

不过,从我那次的经验一定浮现出一种严厉的自我批评态度:在几年之中,这种坚决不动摇的态度已促使我认清一个事实:我写的诗和青春痘具有相同的、功能上的起源以及外貌。 因此我决定(而这决心持续三十年之久)放弃所谓的创造性写作,而仅让自己局限在哲学的反思以及随笔的写作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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