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披露,将收储两宗住宅用地,合计价格4.65亿元。
胶州根据《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拟收储以下2个项目用地,一宗位于九龙街道海尔大道东侧、澳门路北侧地块,使用权面积59307㎡,收储价格30300万元,另一宗位于上合示范区湘江路南侧、智慧大道东侧,使用权面积56607.18㎡,收储价格16200万元。两宗地块均为住宅用地,使用权人均为青岛胶州湾科投置业有限公司。
据悉,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规定,运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改善土地供求关系、增强地方政府和企业资金流动性、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举措。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确有需求的,应当严控规模,优化条件实施供应。
九龙街道地块是胶州湾科投置业在2022年9月22日竞得,容积率2.7,规划建面160128㎡,楼板价2629元/㎡,总价4.21亿。地块周边有盛福花园、龙湖昱城、龙湖天街、昱华实验小学等,经过近几年开发,已经成为一个区域中心,商业较为集中,学区也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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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2024年11月14日报道,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时表示,专项债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17年后,土储专项债一度在专项债中占据较高比重;2018年,土储专项债发行规模为4830亿元;2019年9月,为调控房地产市场及引导专项债投向基建领域,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土地储备专项债暂停发行。
此次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重启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关键措施之一。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
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利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土地,盘活存量,能够起到三方面作用:一是减少市场存量房地产用地规模,更好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和投放调解的功能,稳定市场预期;二是增加资金流动性,有利于房企集中资金用于保交房;三是收储后形成“净地”“优地”,既有利于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环境,满足居住需要,也可腾出空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有效投资。
通知规定,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确有需求的,应当严控规模,优化条件实施供应,在落实“五类调控”的同时,供应面积不得超过当年收回收购房地产用地总面积的50%。收回收购土地用于民生领域和实体经济项目的,不受上述限制。
当前土地市场下行,收储价格受外界关注。通知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委托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地块开展土地市场价格评估,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市、县处置存量闲置土地协调推进机制或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经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确认。
通知规定,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专项债券对应的土地储备项目中的储备地块,必须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储备地块标识码。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在系统“土地储备机构”模块中填报单位信息及证明材料,自然资源部将按程序及时审核并动态更新名录。
注:本文综合自:青岛乐易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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