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以下简称“新标准”)发布,对食品标签标示要求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并设置2年过渡期。

新标准要求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八大类致敏物质信息,并在国际上率先推广应用食品数字标签。为减少不必要的食物浪费,新标准将保质期调整为“保质期到期日”,保质期6个月以上食品可不标示生产日期,并允许企业自愿标示“消费保存期”作为食品的最后食用日期。

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规定,预包装食品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对食品添加剂、污染物,以及法律、法规和标准中规定的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或不应存在于食品中的物质,不得使用“无”“不含”等词汇及其同义语进行声称。

保质期到期日不用再自行推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是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保质期是预包装食品在食品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食品过了保质期后,不可以再用于生产和销售。

本次新标准将保质期调整为“保质期到期日”,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清晰标示,同时规定保质期6个月以上的食品可不标示生产日期,仅标示食品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允许食品企业自愿标示“消费保存期”作为食品的最后食用日期,供消费者参考。

“其实全球很多国家的食品都在标示保质期到期日,本次修订也是跟国际接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总工程师李宇博士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以往我国消费者需要通过生产日期自行计算保质期到期日。直接标示保质期到期日后,消费者一目了然,消费习惯也会因此而发生变化。之所以保质期6个月以内的食品仍需标注生产日期,部分原因在于消费者对鲜牛奶、面包等短保质期的产品还是会更注重新鲜度。但是对长保质期产品,有保质期到期日的前提下,生产日期的意义相对来说就没有那么大了。

对于为何保质期后还可标示消费保存期,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钟凯指出,食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更像是一种对消费者的承诺,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拥有较好的品质和食用安全性。食品过了保质期不等于不能吃,如果保存合理,未发生色香味等变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也并非不能吃,没有必要到快到保质期或在保质期当天就扔掉。这也是本次标准规定除保质期外,食品企业还可自愿标示预包装食品“消费保存期”的意义,让消费者的重点转移到食品本身能不能吃上面,减少不必要的食品浪费。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一定要按照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存放食品,不恰当的贮存会缩短食品保质期,影响食品安全和质量。

强制标示八大类致敏物质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出,我国食物过敏率呈不断上升趋势,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不容忽视的因素之一。食物过敏不仅影响过敏者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安全。预防食物过敏的核心在于阻断过敏者与食品中致敏物质的接触,而食品标签在全球食物过敏风险管理中被视为最有效的工具。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尽可能降低食物过敏的发生概率,我国食品标签将要求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

当预包装食品使用含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坚果八大类食品及其制品作为食品配料时,需要在配料表中以加粗、下划线等强调方式,或在配料表下方通过致敏物质提示语,提示食品中含有的致敏物质。对于有食物过敏史的人群,需要特别关注食品标签上致敏物质的提示信息。

不允许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

围绕多次引起热议的“零添加”概念,新标准也做出明确规定,即预包装食品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词汇及其同义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对于食品添加剂、污染物,以及法律、法规和标准中规定的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或不应存在于食品中的物质,新版标准也规定不得使用“无”“不含”等词汇及其同义语进行声称。

“零添加不是一个科学概念,没有严格定义,本身对消费者也有很多误导”,在钟凯看来,行业内对“零添加”等同义词的滥用,给消费者的合理选择造成了较大困扰。比如某产品宣称不添加A,但实际添加了B作为替代品。再比如一瓶纯净水,要是想宣传“零添加”,可以说0防腐剂、0增稠剂、0色素等等,但实际上并没有意义。

国家卫生健康委指出,食品标签的核心作用是通过标签信息,使消费者明晰产品本质,了解食品的真实属性。食品标签信息不得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但很多预包装食品利用消费者追求“天然”、不喜欢食品添加剂的心理,采用“不添加”“零添加”等声称吸引消费者购买。

然而,“不添加”只是对于生产过程的描述,与食品终产品中配料或成分的含量并不完全等同。如某款“果汁饮料”标签上写了“不添加蔗糖”,但果汁中本身就含有大量糖分。有些含糖饮料还会使用“不添加甜味剂”的声称吸引消费者,却造成了消费者认为产品中没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误解。

禁止预包装食品使用“零添加”“不添加”,是为了使消费者正确了解食品标签信息,更科学、更自主地选择食品,避免使消费者盲目关注这些宣传用语,忽略了产品真实属性,对食品安全和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想要了解食品的真实属性,正确阅读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等食品标签信息才是关键。加工制作食品时加入并且存在于终产品中的所有配料,都会在配料表中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明示(加入量小于2%的配料可在配料表的最后以任意顺序标示),包括食品添加剂。若食品标签上以文字形式特别强调了食品中含有某种配料或成分时,还需要食品标签上说明相应配料或成分在食品中的添加量或含量。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营养标签充分了解食品营养信息,如不同食品可以根据营养素含量的特点使用含量声称,如高蛋白、富含膳食纤维、低脂、低钠、低糖或无糖等,相应声称都有严格的标准规定。食品中糖、钠等营养成分的含量,也会在食品营养成分表中明示,对于关注“糖”的消费者,阅读营养成分表中的糖含量才是正确选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中心主任、研究员朱蕾提示,很多消费者认为食品添加剂都是有害物质的,但其实二者并不能划等号。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一直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明确管理规定。为进一步保证标准的科学严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也会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以及行业实际使用添加剂的需求,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

数字标签有标准可依

新标准中,还首次出现了数字标签的身影。2023年7月,为丰富食品标签展示方式,助力食品企业创新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了数字标签试点工作。

朱蕾介绍,2023年12月,有超过20家企业、40款产品完成了数字标签的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时间,现在参与数字标签试点的企业已经有两三百家,相关产品超过400款。本次修订的新标准规定了什么是数字标签、数字标签应如何标注等要求,让数字标签有了标准的规范,也明确了数字标签已正式成为食品标签的重要载体。

结合新标准可知,数字标签是食品包装上采用二维码等信息化手段展示的食品标签,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扫描食品标签上的二维码获取食品标签信息。相较传统食品标签,数字标签没有标示版面的限制,消费者可以通过页面放大、语音识读、视频讲解多种功能了解食品信息,从而满足不同消费者阅读食品标签需求提升了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的体验感与便利性,也为食品生产企业与消费者开展良性互动,丰富食品标签展示内容提供了空间。

朱蕾表示,对于数字标签的展示平台,目前并没有强制要求要统一,可以是第三方,也可以是企业自建平台。数字标签属于食品标签,因此它也应该符合标准规定,保证信息真实、准确,与实体标签同时展示的信息应保持一致。对于数字标签的应用,目前并不做强制性要求,而是鼓励企业使用。一方面,数字标签可以解决部分消费者认为实体标签字体过小“看不清”“找不到”等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企业进行数字化管理,提高效率。

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新版标准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标签管理开始迈向数字化发展的新阶段,数字标签将陆续应用到各类食品包装上,消费者也将会体验到数字标签的更多便利。

“可以预计,食品数字标签的应用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李宇认为,食品数字标签目前最基础的作用就是可以放大字体,让消费者读起来更容易,但在未来,食品数字标签或许还会挖掘出更多的应用场景,对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产品、对企业更好地管理供应链有着长远意义。

【小贴士】

1、预包装食品标签都有哪些信息?

预包装食品标签指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可向消费者传递食品信息,是食品的“身份证”。预包装食品强制标示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营养成分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致敏物质提示等。

2、如何读懂食品名称?

预包装食品强制标示的食品名称应反映食品真实属性,即能反映食品本身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固有特性的专用名称,包括对食品或配料特征、工艺特点、食品类别等一种或多种食品专属特征的描述。

通过真实属性名称,消费者可以明晰食品的本质和类别,还可以对相似的食品进行区分。如巧克力,是以可可制品和(或)白砂糖等为主要原料,而代可可脂巧克力则是以代可可脂、白砂糖等为主要原料;又如“发酵乳”,配料表中只可能含有乳和菌种;如果在“发酵乳”中加入了糖、果蔬、谷物、食品添加剂等其他配料,就需要以“风味发酵乳”来命名。即便是风味发酵乳,乳含量依然会大于80%,对于乳含量不足80%的产品,只能以“含乳饮料”来命名。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需要学会通过食品名称辨认食品。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唐峥

校对 穆祥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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