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肇庆天气持续干旱,
目前,广宁、德庆、怀集
已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
其余县(市、区)
则维持森林火险黄色预警。
森林火险等级高,林内可燃物载量极高,
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
清明节前后
不少市民上山祭祖,
防火这根弦更要绷紧。
最近,肇庆已有多人
因引发山火被罚款、刑拘!!
案例一:
随意丢弃烟头引发山火,刑拘
3月23日,广宁县五和镇一山场发生山火。广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到场侦查,当日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莫某。
经审讯,莫某(男,24岁)对其在山场吸烟后,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引燃山场杂物,继而引发山火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莫某因违反禁火令并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祭扫引发山火,罚款3000元
3月23日,怀集县岗坪镇庞庙村村民莫某在庞庙村瓜灯山祭扫中,违规携带香烛、鞭炮、打火机等祭祀物品上山,不慎引发山火。
3月24日,涉事村民莫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抓获。岗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祭祖燃放爆竹引发山火,刑拘
3月20日上午11时许,怀集县怀城街道某山场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怀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报后迅速展开核查,经初步调查,火灾系犯罪嫌疑人孔某在祭祖时燃放爆竹,引燃周围杂草,继而引发山火。
2025年3月21日,犯罪嫌疑人孔某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焚烧杂草引发山火,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19日,怀集县马宁镇某山场发生一场森林火灾。怀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经侦查走访,当日锁定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苏X强。
经审讯,苏X强对其在上述山场焚烧杂草继而引发山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苏X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
燃放爆竹引发山火,刑事拘留
2025年1月13日,怀集县诗洞镇某村山场发生山火,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达37.1亩。怀集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龙某。事发当天,龙某在办理其亲人葬礼过程中,在怀集县诗洞镇某村山场山脚公路边燃放爆竹,不慎引发山火,最终造成37.1亩山林被烧毁,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火灾发生后,怀集警方迅速展开侦查,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等多方侦查。最终锁定嫌疑人为龙某。警方经连续侦查,3月17日将龙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龙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当前正值森林特别防护期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广东省森林特别防护期。《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省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烧蜂、熏蛇鼠;禁止烧山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烧田基草、果园草等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经当地政府批准,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清明将至,
森林防火要注意!
在此,
向广大市民倡导
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祭祀新风尚,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火苗再小也会酿成大祸
每个人都需要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来源:平安怀集、广州日报新花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肇庆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