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6日讯为持续擦亮“亮剑花都 执行先锋”工作品牌,常态化开展系列专项执行行动,今天凌晨5点30分,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联合闪电新闻“‘亮’剑行动”直播小组,聚焦“惠企、暖企、助企、护企”工作目标,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本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从凌晨5点30开始,由35名法官和法警组成的执法团队,针对涉企案件,进行集中执行。7点25分,集中执行到定陶区仿山镇姚庄村。被执行人黄某建,2018年因金融借款纠纷,被判决偿还借款本金38000余元及约定相应利息、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执行立案后,定陶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执行手续,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未自动履行,也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

闪电新闻记者 钱云飞 赵浩天 武梦彤 编辑 石永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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