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清晨,春日初升,春风送暖。“长剑出鞘:春雷助营商、保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进入冲刺阶段,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40余位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集结完毕,党组成员、副院长沈建坤担任行动指挥并亲自带队,执行局局长曾俊怡作行前动员,兵分四路前往杨浦区、闵行区、松江区、浦东新区等地上门开展现场执行。上海市人大代表周卫红、唐利受邀参加执行行动并予以全程监督。
“充分体现了执行的智慧”
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中,上海某经济公司将房屋租赁给某投资公司使用,双方约定租期为两年。在房屋承租期间,实际使用房屋的投资公司多次拖延支付房租,经催告后仍然拖欠部分房租,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该处房产的该投资公司竟无理霸占房屋拒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经济公司不仅没有收到应得房租,本应按期归还的房屋何时能返还也遥遥无期。该经济公司依据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尽快履行义务,弥补由此造成的损失。
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研究案情、制定纠纷解决方案。经了解,案涉房屋占地700余平米,共有13间小商户和24间客房,被执行人某投资公司擅自将房屋出租给案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收集完相关证据材料后,执行法官决定现场上门执行。在房屋清退现场,执行法官耐心和案涉商户沟通,介绍情况、释法明理,争取在矛盾纠纷不扩大的同时引导涉案商户搬离非法使用的房屋。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和说明,大部分商户能够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然而也有小部分商户拒不配合法院执行。非法占有场地的案外人郭某、邢某态度蛮横,无视法院的腾退要求。在长时间劝说无果后,执行法官对妨碍执行工作的案外人郭某、邢某宣布采取拘留措施。最终,该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圆满完成各项清场工作。申请执行人该经济公司代表在取回自己的房屋后说,“法院做了大量工作,既帮我们拿回了房屋,也很好缓解了小商户们的矛盾,充分体现了执行的智慧。”
“拒不配合执行将依法承担后果”
王某和吴某原是同事关系,双方在2014年恋爱并于2016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和吴某因为性格不合时常发生争吵,家庭矛盾日趋激烈。2016年8月,王某和吴某协议离婚。王某此时已身怀六甲,吴某也主动向王某承认错误,王某不忍心孩子在出生后身边没有父亲,于是原谅吴某,双方于同年11月复婚。然而,孩子出生后,双方的关系并没有得到好转,反而矛盾升级。吴某对孩子不理不睬,对王某也没有应有的照顾和关怀,又时常因孩子的日常抚养琐事发生争吵……2018年,王某起诉离婚,并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双方离婚,吴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开始,吴某尚按月支付抚养费,但从2023年4月开始,吴某就一直未支付抚养费。迫于无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吴某仍不知悔改,累计共有10个月未支付抚养费。一边是每个月急需生活费用的孩子,一边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义务的被执行人。面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至吴某居住地现场了解情况。经过仔细的调查询问,执行法官发现吴某名下有房有车,现有财产状况应当能支付孩子每月的抚养费用。面对执行法官责令其支付抚养费的要求,吴某多般抵赖、推诿,妄想就此逃避法律的制裁。
面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遂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采取拘留措施。执行法官上门时,家中只有吴某和吴某的父亲。见到执行法官的那一刻,还在自己卧室之中的吴某情绪激动,在执行法官向其出示搜查令和拘传票以后,吴某仍拒不配合。面对吴某的顽抗,执行法官严词正告,“履行生效调解是你的义务,配合法院工作也是你的义务,拒不配合执行将依法承担后果。”最终,现场执行法官和法警依法将吴某拘传至法院。
“我知道错了,马上联系家人还款”
2023年5月,茅某向张某借款5000余元,张某多次向茅某催讨,茅某既不接电话也不回张某的消息。无奈之下,张某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法院调解之下,约定茅某在2024年8月底之前归还欠款4700余元。
约定还款日期到来,张某还是未收到茅某的还款,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茅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茅某置若罔闻,既不履行还款义务,还拒绝来法院申报财产。执行法官调查后,查封了茅某名下的车辆和房屋,但茅某还不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也未主动还款。经过研判,执行法官决定以茅某拒不申报财产,对茅某采取强制措施。
当执行法官叩开茅某居住房屋的门时,一位老阿姨出现在执行法官的面前。执行法官向其询问茅某是否在家,老人神情有些躲闪,回答道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居住。执行法官前期多次现场调查,了解到茅某就居住在该地,就立即向其出示搜查令和拘传票,进入房屋内搜查。
进入该处房屋后,执行法官发现茅某果然躲避于一间卧室内,面对执行法官的问询,茅某否认自己的身份,称自己不认识执行法官口中的被执行人。针对茅某的抵赖,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怎会轻易被蒙骗过去,执行法官一边严厉告知茅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一边将法律文书、茅某的身份信息等材料一一向其出示,并将其拘传至法院。面对法官织下如此严密的“执行网”,茅某幡然醒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法官,我知道错了,我不该逃避,我马上联系我家人来还款。”
为期三周的“助营商、保民生”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执结相关案件194件,司法拘留10人,腾退住宅、商铺等面积逾2000平方米,执行到位金额152,354,184.1元,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代表点评
周卫红
上海市人大代表
此次是我第二次参加长宁区法院“长剑出鞘”集中执行行动,也有了更多思考。法院执行工作既要切实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也要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等合法权益,利益平衡难度大。尤其是在当下的社会经济发展大环境下,涉企、涉民生案件数量增多,执行工作面临更大的考验和压力。长宁法院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突出矛盾,全面开展各项执行工作,为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长剑出鞘”集中执行行动是长宁法院的工作品牌,长宁区法院一直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互动交流,有助于代表、委员更全面了解法院工作,也有助于大家更好履职,希望持续推进、优化,取得更好成效。
唐利
上海市人大代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此次春季集中执行行动以“助营商、保民生”为着力点,执行干警“长剑出鞘”,通过清晨突击、多方协作等高效手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执行过程中,长宁法院的干警们不惧艰辛、不辞辛劳,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稳妥开展各项执行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今后希望长宁法院能够继续秉持光荣传统,不断进取,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的方式加速兑现。
供稿 | 执行局
图片 | 金文斌
编辑 | 金文斌 谢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