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节食、不运动,每天一包,轻松躺瘦,七日见证奇迹……”在微商倾力销售下,打着这样旗号的“瘦身咖啡”风靡朋友圈。然而,这种所谓的“减肥”却是以消费者健康为代价。2月21日,经沭阳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晏女士在浏览微信朋友圈时,偶然发现一款“瘦身咖啡”的推广信息。该产品宣称采用纯植物提取原料,无任何副作用,并具有强效燃脂瘦身功能,无需节食或运动,每日一包即可见效。晏女士添加了任某的微信,随即花费350元购买了一单。
根据任某提示,晏女士每天早晨空腹服用一包,几天后却出现了头晕心慌、食欲不振、失眠等症状。意识到自己可能买到了假减肥药,晏女士要求任某退款无果后报了警。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很快便锁定了卖家任某。经鉴定,该款减肥产品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药成分西布曲明。西布曲明曾用于抑制食欲类减肥药,但因可能引发心脑血管疾病、肝损伤等严重副作用,我国早在2010年即明确禁止在食品和药品中添加。2024年11月,该案被移送至沭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任某交代,其长期经营服装生意,平时对减肥瘦身领域的新产品动态尤为关注。2024年6月,她获悉一款“瘦身咖啡”,其宣传标语声称“无需运动、月瘦15斤”。在暴利驱使下,任某选择铤而走险,在朋友圈发布“不运动不反弹”等诱导性广告引流,并以每盒350元的高价通过私域渠道销售。
2024年12月,沭阳县检察院对任某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5年2月21日,沭阳县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切勿轻信“不节食、不运动、快速瘦身”等虚假宣传,购买减肥产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认准合法资质,避免因盲目追求瘦身而损害健康。同时,商家应守法经营,万不能为牟取暴利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否则将面临法律严惩。健康减肥应通过科学饮食和适量运动实现,切勿走捷径!
来源 | 江苏法治报、沭阳检察
来源: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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