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体重管理年”3年行动计划

倡导全民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健康体重管理没有捷径

需要科学规划

饮食是基石

运动作辅助

习惯成底色

不要迷信药丸魔法

若需医疗介入

请将信任托付给诊室的白大褂

而非电商页面闪烁的

「速瘦神话」



2017年10月起,吴某某在明知减肥药“赠品”中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情况下,仍将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赠品”与其他未检出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主产品”按1:1的比例捆绑搭配销售,并频繁更换“主产品”经销厂家、品牌名称。


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间,采用捆绑搭配的销售模式销售上述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赠品”763922瓶,销售金额共计51946696元。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主产品”系正规的糖果、代餐粉、饮料等,价格在7分至1.2角/片,“赠品”系添加了西布曲明、酚酞或西地那非成份的减肥食品,价格在3角/片,二者以1:1的比例搭配销售,赠品价格明显超过主产品价格。“主产品”并不能达到被告人宣称的减肥效果,能够起到被告人宣称的减肥效果的实为赠品,被告人吴某某在聊天群里明确表示“有效果的是在瓶子里(赠品)”,消费者购买产品的目的实质上是为了实现赠品所宣称的功能。被告人销售糖果、代餐粉、饮料等并搭赠有毒、有害的减肥食品的行为本质上系借赠品之名,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之实,应认定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故对被告人吴某某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四百万元。


将有毒、有害食品作为赠品交付消费者的,综合考虑主产品和赠品的价值以及消费者购买产品的目的,能够认定以赠品为名行销售之实的,应当认定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主产品的价值在计算销售金额时作为犯罪成本,不宜进行扣除。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图片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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