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上海徐汇区的老王

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确认他与林女士于2024年3月1日登记的婚姻无效

老王今年72岁林女士54岁

两人相差18岁这次婚姻

也不是两人的第一次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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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年龄相差18岁的伴侣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相识,2009年首次登记结婚。2023年经中级法院终审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矛盾的根源主要是房产利益纠纷

期间,林女士曾披露老王存在精神健康问题。同年12月,王某经司法鉴定确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子小王获法院指定担任监护人。

老王称,在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林女士仍持续侵占其名下资产,包括扣留重要证件、截取商铺租金等行为,这些纠纷直接导致其2023年两度突发脑梗入院。

此外,老王还透露,在他住院治疗期间,林女士将其偷偷带离医院,并多次以满足其生理需求为条件,要求老王对其言听计从。

就在离婚半年后,一纸房屋征收公告突然降临,老王名下的房产被纳入征收范围。戏剧性的是,公告发布不到一周,林女士就带着刚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王火速复婚。

老王表示,林女士为了争夺征收补偿利益,实现为案外人儿子买房的目的,于2024年3月1日哄骗并带走自己,向婚姻登记处隐瞒他无行为能力的事实,办理了结婚登记。老王称自己当时对于爱情、婚姻、配偶、结婚的后果,及其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结婚而发生重大变化等,是没有认知和判断能力的。也在几天后,林女士将监护人小王赶出家门,自己强行居住。

女方反击

在自己照顾下老王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林女士在法庭上坚决不同意老王的诉讼请求。她辩称,办理结婚登记时,自己对老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状况并不知情,婚姻登记机关也未发现老王存在行为能力异常的情况,整个登记过程合规合法,不存在刻意隐瞒行为。

林女士还强调,复婚后在她的照顾下,老王的身体和精神状态逐渐恢复,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此外,她指责小王试图通过诉讼手段获取老王的财产利益,尤其是拆迁补偿方面的利益,这一行为在道德和法律上都应受到谴责。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而本案中老王和林女士的婚姻并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此外,我国法律并未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婚姻无效的法定要件。

最终,法院驳回了老王的诉讼请求。

网友吵翻:感觉被套路了

对此,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认为,感觉老王被套路了。

五月_的风:那么好了,亲生儿子被赶出门,再婚妻子要把拆迁房给到和前夫生的儿子,感觉被套路了。

Tonia Chiu:还是老爷子糊涂,想好事···这女的早就拿捏住老爷子了。

也有人表示不同意,感觉老王单方面表述存在问题。

塞尼劳霸:老王诉求的时候怎么说的一套一套的,固然这女的也不是什么好人,但是老王本身就没问题吗?我觉得老王本来也想占便宜,心想反正自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个人肯照顾自己多好啊,万一发生什么纠纷还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谁知道最终弄巧成拙,聪明反被聪明误!

Zenki Zhang:一个巴掌拍不响,无民事行为能力,却有性行为能力!?

岁月如割:听上去思路清晰不像是无行为能力的人。

也有人分析,是否应该早点立遗嘱。

林:立遗嘱不是有效办法,因为可以想办法逼老头重新立遗嘱,法律规定多份遗嘱以最近一次为准。目前情况:1、拆迁是在离婚期还是婚内,如果是离婚期,属于婚前财产,可以由老头支配。可赠予或者卖给儿子。2、无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要求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如果女人阻止可以向法院申请。3、老头进行财产公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律师行公证监督。

一天一天:这个应该可以上诉吧,之前法院判老王无民事行为能力,还指定了监护人,那他做的所有决定必须通过监护人才能认可。

蕙雯:女的明显奔着钱来的,黄昏恋要谨慎,提前立遗嘱很重要。

对此一事,你怎么看?

来源:新闻晨报 刘一鸣 综合案件聚焦、网友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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