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6日讯 3月26日凌晨5点30分,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联合闪电新闻“‘亮’剑行动”直播小组,聚焦“惠企、暖企、助企、护企”工作目标,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6点30分,集中执行来到定陶区定陶镇孔莲坑村。被执行人游某方,2023年12月因金融借款纠纷,被判决偿还借款本金95000余元及约定的相应利息、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执行立案后,定陶区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执行手续,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未自动履行,也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

最终,被执行人被依法拘传。

闪电新闻记者 钱云飞 赵浩天 武梦彤 编辑 王雪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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