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来自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在网上流传。该判决书记录了近年来中国职业足坛多名球员、工作人员涉嫌假球、行贿、受贿的案情。


根据判决书:2021年初,天津泰达球员刘洋与青岛众人合体育有限公司实控人朱宏兴联系,想要和其他俱乐部签约。该公司的监事矫喆(时任山东泰山助教)与沧州雄狮队助教苏镜宇取得联系,让苏镜宇帮忙运作刘洋的转会,商定事成之后给苏镜宇好处费50万。

苏镜宇利用职务之便,成功运作刘洋以450万元年薪加盟沧州雄狮。转会成功后,朱宏兴给了矫喆好处费10万,通过矫喆给了苏镜宇好处费50万。

2022年,朱宏兴为了帮助延边龙鼎租借球员,找到矫喆帮忙。矫喆联系苏镜宇,转达了朱宏兴想要以一万多元工资,从沧州雄狮租借球员去延边龙鼎的意图,承诺运作成功后给苏镜宇好处费。

后来,苏镜宇利用职务之便,成功把沧州雄狮球员王鹏租借给了延边龙鼎,并且减少延边龙鼎租借费近10万元。租借成功后,朱宏兴通过矫喆,给苏镜宇支付好处费5万元。苏镜宇获得好处费之后,为了感谢矫喆从中介绍,给了矫喆好处费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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