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漳浦法院就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作出执保案款扣划裁定,首次以直接扣划保全账户资金的方式促进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及时履行,成功扣划案款63万余元,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高效便捷的办案方式给予点赞。

该案从调解生效到实现执保扣划用时仅20天,大幅压缩原先采取保全措施后进入执行程序的时间。该创新做法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及时兑现债权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债务企业因账户被冻结陷入自动履行困境,而使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案情简介


2024年12月,A公司因B公司拖欠货款向漳浦法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经A公司申请,漳浦法院依法作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冻结了B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立案后,经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就应付货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同意从诉前财产保全中已冻结的B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中直接划付案款。调解书生效后,A公司依约向法院提出案款扣划申请。

审执协同 研判流程


收到申请后,营商办团队与执行团队第一时间组成审执协调小组,围绕实现执前扣划目标、解构相关法律规定、研判潜在风险、梳理审查要点及审执衔接注意事项等关键性问题,逐一提出破解方案,明确当事人申请材料、文书内容、审执衔接流程、执行实施过程和结果反馈等操作流程,确保执保扣划依法安全、具有可操作性。

聚焦问题 打通堵点

理顺扣划流程后,营商办经办法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扣划裁定,划拨、提取被申请人B公司名下被保全的银行账户内存款,并移交执行局。为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针对非执行案件无法实现线上扣划、自动生成一案一账户问题,法院决定由审判团队及执行团队各派出一名法官,协同向存款银行送达《协助划拨存款通知书》,由银行现场扣划至漳浦法院案款账户,并及时向A公司发放全部款项,实现安全、高效提取、发放保全案款。


拓展应用 形成示范


无独有偶,在C公司与D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D公司未能如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考虑该案在诉前保全程序中已足额控制其名下银行账户存款。3月19日,古雷法庭经办法官根据首案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具体路径,在释明引导、申请提交、扣划裁定、审执衔接、款项发放等方面参照适用,仅用时2天,顺利完成本案执前保全案款扣划,有效实现在不解除保全的情况下,使保全案款用于保障生效裁判履行之保全目的,避免债务企业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产生执行费用及对商誉造成不良影响,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创新执保案款扣划举措,是漳浦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的具体实践。下一步,漳浦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上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以实际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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