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春秋时代,是很有一段意义的时期,那时候百家争鸣,什么话都可以讲,看了好多故事,我唯一佩服的是,结尾都没有标准答案,文末都附上了一些辩论,让读者自行判断,不同的人或许有不同的想法。那时候每个分封国都有一套自己的价值观体系,比如楚国,就倡导爱国和义气,一个是对大家的行为,一个是对小家的行为,这看起来没错,很正能量。



有个人叫“直躬”,家里经济条件不好,父亲跑到官府养殖场去偷了一只羊,直躬就跑到了衙门去举报自己的父亲,官府逮住他父亲,按律是要杀头的。直躬就跑来了,说,我要代替父亲去死! 于是官府同意了,那就把直躬杀了吧。

这个时候直躬就开始了他的雄辩,说楚国一向倡导爱国和义气,我揭发自己的父亲偷国家的东西,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这不就是爱国吗?他犯罪了,我并没有犯罪,即便是一家人,但我一个人揽下所有的罪行,这不是义气么?如果连爱国和义气的人都杀,那天下还有谁不该杀呢?

这话给楚王镇住了,觉得他讲的好有道理,于是就赦免了他,还给些银两奖励,以直躬为榜样,号召大家学习他,直躬因此收获了一大批粉丝。但是孔子有不同的观点,说这家伙混淆是非,楚王也是多事的家伙,应该把直躬全家都杀了才对,否则会导致整个楚国的道德大滑坡。孔子随后又讲了自己的观点,叫“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意思是真正正直的人,父亲要隐瞒儿子的过错,儿子要隐瞒父亲的过错,亲人之间不能互相告发。

孔子的这种观点,西方人现在还在用,西方的法律说,亲人犯了罪,需要家属出庭指证,但是家属可以拒绝,找犯罪证据是政府的事情,你找外人可以,但不能让家属提供证据。孔子要表达意思是啥呢?就是,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至亲骨肉都不在乎了,又怎么会爱其他人呢?这会导致人越来越没人性。孔子的观点,有赞成的,有反对的,韩非子反对的最厉害,韩非子说,要杀父亲,但不能杀儿子,错就是错,对就是对,这样就维护了法律,以后有坏人坏事人们依然会勇敢告发。

那我个人是怎么看的呢,要一分为二地看,孔子担忧的确实有道理,直躬的事情发生后,楚国就开始了爱国成风,爱国爱到了泛滥的地步,谁指出楚国有问题,那就要扣帽子,是行走的50万。那时候秦国是个大威胁,为了体现爱国热情,上上下下都骂秦国,秦国也很有意思,居然掏钱赞助楚国人爱国,爱的越极端给的钱越多,后来导致楚国告发成风,老婆举报老公的,学生举报老师的,儿子举报父亲的,农民举报商人的,有的确实是干了坏事,有的只是过嘴瘾,也被举报了,属于因言获罪,那时候楚国的爱国大V也是分门分派的,就像阿拉伯的宗教一样,你以为是一个宗教,结果分成无数派,粉丝之间天天干仗,爱国派亦是如此,你说你爱国,那就拉你进群,有一天你在探讨,鲁医有优点,楚医应当学习一下,立马被人踢出群,给出的解释是,你这是爱国不绝对,那就是绝对不爱国!



孔子说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若是停留在口嗨阶段,我认可他的正确性。比如美国竞选的时候,有的家里打了起来,父亲支持拜登,儿子支持川普,然后两人在家干仗,并在网上互相揭发对方的政治不正确,这就不对了,这才是需要“亲亲相隐”的。若是家庭成员杀人放火了,够上刑事犯罪了,你还包庇,这样的“相隐”肯定是不对的,比如拜登把自己够上死刑的儿子放了,虽然体现了父亲的仁爱,但这对国家的负面影响太大,有钱有权的人可以无视法律,那老百姓谁还愿意遵守法律呢,国家不就乱了套了嘛!

孔子在对待“子贡赎人”这件事情上的观点,我是非常赞同的,当时鲁国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将在外为奴的鲁国人赎回,则可从鲁国领取补偿金。子贡赎回鲁人却放弃领受补偿,说他做好事情不求回报。孔子给予了严厉的批评,说你这样干,今后没有人愿意见义勇为了,这是将做公益这件事加上了严格条件限制,变成只有少数人才可以做到的事情,虽然你这也算是爱国行为,但会导致很多人爱不起国了。后来孔子的另一个徒弟,叫子路的,他救起了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爽快地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子贡、子路、直躬都是号称爱国的,孔子要求子贡和子路爱国也得挣钱,但为何要对直躬有看法呢,我想大概是子路这样行为,并没有形成社会舆论,你做也可以,不做也可以,不必向我学习,我并不是为了一头牛而去救人,而是我救人的时候,根本没想到人家会给一头牛给我,他就是很穷,只能给一个馒头,难道我就不救了么?但是直躬的问题是搞人设,最后形成了一个派别,派别之外的人都成了异端,最后弄得楚王都异常尴尬,你要是真的支持他的话,人都跑秦国去了,你要是不支持他的话,他的粉丝数量庞大,造成的影响也不好,最后只能上演曹操和粮官王垕hou的故事。

我们普通人常常会走入一个误区,假如自己遇到了不公,自己往往选择逃避,甚至叫唤两声都不敢,总是指望有一个代言人为自己发声。比如农民就找上了李绅,李绅写过一首诗,这诗小学生都知道,全诗如下,“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结果这个家伙当了官之后,人品极其的低劣,生活也异常的奢靡,发达后的李绅还拉帮结派,他最大的污点就是“吴湘案”,有人举报吴湘侵吞朝廷资产,还强迫自己女秘书干那啥,说此人乱搞男女关系,李绅接报后,将吴湘逮捕下狱,后来调查了,贪污资产是有的,但强迫女人发生关系倒是没有,因此罪不至死,但李绅一意孤行,非要给吴湘送上了断头台。

李绅甚至和胡人混在一起,有卖国的嫌疑,那时候到了唐末,胡人崛起,李绅见风使舵,和类似于安禄山之类的人打的火热,别人质疑他常常宣称的爱国之心,他说,“赴胡是生活,反胡是工作!” 那李绅最后的结局是啥呢?李绅因制造冤案被朝廷惩罚,削去了三官,并连累子孙不得为官,下场是最终被朝廷剥夺了所有,包括家产、爵位,甚至其后代不得考公。

大家可以网上查一查李绅的生平,不得不一声叹息,李绅的生平经历,可以分为几个重要阶段:早年因父母去世而家境贫寒,那时候他才十五岁呢,但他发奋读书,最终考中进士进入官场;在官场中因不得提拔而离职,后因李锜挖大唐的墙角事件,他站出来举报并抨击,然后他得到了朝廷的重用;随着官职升迁,他逐渐变得奢侈腐化,忘记了初心,最终因制造冤案被朝廷惩罚。

说到爱国,若是出发点就是功利,比如我说我爱国,你得给我点啥,那后面就会出现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拿古代举孝廉的事情举例吧,那时候有一个政策,就是你孝顺,那不用参加高考,直接提拔你当官。这种倡导下,就出现了郭巨埋儿的事情,郭巨家里很穷,但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觉得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

还有一个卧冰求鲤的故事,临沂人王祥特别孝顺父母。父母生病的时候,他一直都衣不解带地伺候在父母身边,汤药要自己先尝后给父母喝。有一次母亲想吃活鱼,正值冬天,王祥脱去衣服,自己躺在零下40度的冰上,然后将冰融化了,鲤鱼自己跳上来,他赶紧抓住回家去孝敬父母。这些人为啥要干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这就是求功利导致的,你爱国,或是你孝顺,你就能进朝廷当官啊,还有一个古代的吴猛也干过这事,吴猛八岁时,家里没有蚊帐,因为害怕父亲被蚊虫叮咬,就让蚊虫来咬自己。这事毫无逻辑性,家里没有蚊帐,那蚊子见谁都会咬,怎么可能只咬你呢?这就是哗众取宠,想通过举孝廉当官。

爱国也是这样,嘴上讲的太多,或者爱之前,并没有爱国的行动,就要求有回报,最后往往会出问题,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最新的成语,叫“陈母问勇”,2020年中印边境加勒万河谷冲突,陈祥榕烈士在战斗中壮烈牺牲后,其母亲姚久穗在面对部队领导的慰问时,没有提出任何个人要求,而是含泪询问:“我儿子在战斗的时候勇不勇敢?”这一场景感动了在场所有人,这才是真正的爱国。



直躬提出的一个话题,说,连爱国和义气的人都杀,还有谁不该杀?这是不对的,这里面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直躬“挟粉丝以令国家”,我粉丝给我贴了爱国的标签,国家弄我,那是国家的不对,另一个是说,直躬得罪了权贵阶层,他们暗地里报复来了,非要置其于死地。但是你发现没有,直躬自己也是有问题的,纸糊的墙他使劲捅,以显示其勇敢,但是水泥砖的墙,他又绕道而走,这就有点投机心态了,避免自己危险,然后获得最大的利益。

那什么是爱国和义气呢,像李黄瓜总以为爱国和赚钱是冲突的,这种观念就很狭隘,爱国和赚钱并不冲突,二者可以在很多情况下相辅相成,你做的事情只要和国家与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又为国家争光了,又为企业和员工创造了丰厚的经济回报了,这便是爱国。普通人没有这个能力,你只要不损害别人,不给社会添乱,也是爱国。

但是虚假的爱国情怀是不可取的,一些企业和个人打着爱国的旗号进行虚假宣传或不正当竞争,试图利用爱国情怀来获取经济利益,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环境,是对爱国和赚钱关系的错误利用。我们不能将爱国简单地等同于赚钱,也不能将赚钱视为爱国的唯一目的,这样的爱,到最后就会把自己爱的身败名裂。

爱国是一种高尚的情感和道德准则,假如认为自己只要口头上爱国了,就能拿到免死铁券,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爱国的初衷,也会造成了爱国的污名化,最后会导致谁爱国谁就心怀不轨似的,遥遥领先的爱国是有瑕疵的,只有为人民服务的爱国,才是真正的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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