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信用中国发布处罚公示
唐山多家房地产公司被罚
01
唐山市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承建的迁西县华林园1-4号楼总承包项目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
处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三项、《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02
唐山市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处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内容:罚款19000元
03
唐山曹妃甸富力城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拖欠农民工工资
处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9万元
遇到欠薪先别慌
@农民工朋友
快收好这份维权指南
向单位所在区县劳动监察机构举报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再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
向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仲裁庭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申请支付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