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争议

可裁决先予执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

可以不提供担保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

用人单位没有钱支付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编辑: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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