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争议
可裁决先予执行?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
可以不提供担保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
用人单位没有钱支付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编辑: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