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居住环境艰苦
学生“豪气送房”
1983年
二十出头的张玮成为了
上海音乐学院资深声乐教授
陈老师的学生
就此开启了
一段特殊的师生缘分
当时,陈老师住在上海音乐学院教工宿舍,一间仅15平米的小房间里,厨房、卫生间还要和邻居四口之家共用。
而陈老师的弟弟于1984年调到上海交通大学任教,一直都单身的姐弟俩就此相依为命。
因为当时音乐学院条件有限,直到1996年退休,一直单身没结婚的陈老师都没能分到一套独立的福利房。
张玮表示
自从1983年认识陈老师之后
就深深地被陈老师的个人魅力所折服
面对老师生活的窘境
2001年
张玮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
全款买下法华镇路
一套125平米的房子
给两位老师居住
张玮表示,考虑到老师看重户口,为了让他们住得安心,张玮还让两位老师把户口也一起迁过来。但因为不是亲属关系就不能迁户,张玮为此还在房产证上加上了两位老师的名字。
四十年里,张玮与两位老师亲密无间,如同一家人。
后来
陈老师及弟弟先后去世
给老师操办完后事的张玮
想要拿回自己购买的这套房产
在办理房产变更手续时
却发生了意外
陈老师远在外地的两位外甥
在已经继承了老人上百万的存款之后
拒绝了张玮变更产证的要求
张玮认为
这套房屋是她全款买来给老师居住的
而且,两位外甥因亲属关系较远
又常年居住在外地
仅是隔几年来看望两位老人一次
无其他联系及赡养行为
因此,张玮一纸诉状将
老师的两名外甥告上法庭
要求法院确认其享有涉事房屋的全部产权
在采访中
两位老师的多名学生和朋友均表示
两位老师曾经向他们说过
房屋是学生张玮购买
等去世以后要还给张玮
而除了有多名证人以外
张玮还有一段
她与其中一名外甥的电话录音
这名外甥在录音中说道:我当时由大连回昆明途经上海的时候,阿姨跟我和我爱人都明确地讲明了这个房子是张玮买的,然后达成的共识是这个房子所有权是你的,他们可以住到身故以后,那么住到身故以后,这个房子一定是要还给你的。阿姨那回是很明确的,包括我舅舅都跟我交代清楚,所以我的这个认知和立场不会改变,不该是我拿东西,我一分我都不会拿。
据悉,这起案件已被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受理。
看了这个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后
有网友表示
人性经不起考验
也有网友气愤地表示
如果房子让外甥继承了
天理难容
还有网友建议
应该要提前做好公证
不过
也有网友提出了质疑
不能仅听一方当事人的说辞
本文综合自:案件聚焦、新闻坊
微信编辑:泰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