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21日讯 近日,东营交警查获了一名屡犯不改的驾驶人张某,这已经是他第五次酒驾被查。


3月5日20时40分许,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沿广饶县大王镇黄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某公司门口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现场呼气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


经鉴定,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民警对张某某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这已经是他第五次酒后驾驶被查获。

第一次

2010年8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处罚。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2011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改为罚款2000元)。

第二次

2018年2月19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

第三次

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并处罚。处罚:拘留14日+罚款2000元。

第四次

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并处罚。处罚:拘留16日+罚款2000元。

第五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闪电新闻记者 张洁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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