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化解交通安全风险,最大程度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持续强化交通安全管控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对部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携手打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一

2025年3月20日23时许,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四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派警指令,称辖区新村路附近有一男子酒后驾车,请交警到现场予以处置。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 19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二

2025年3月20日晚上22时许,刘某某饮酒后驾驶贵D8***1小型SUV沿西宁市城中区锦川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比亚迪厂东门处时,被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八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三

2025年3月20日7时35分,赵某某驾驶青AG***9小型汽车沿时代大道由北向南行驶时,被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八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赵某某未取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四

2025年03月20日16时40分许,韩某涉嫌无证驾驶青A7***5小型客车,沿庄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明昊路路口处时,被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二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该车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案例五

2025 年 03 月 20 日 16 时许,杨某驾驶青A69***“长安”牌轻型栏板货车沿湟中区大湟平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大湟平公路110KM+300M(多巴镇合尔营村)附近时,被湟中区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执勤民警对杨某某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共处以罚款1400元的处罚。


青海1副局长被查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 源|西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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