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包头市某行政机关怠于履行受污染水体及垃圾治理监管职责一案,邀请全市两级检察系统数十名干警到场旁听庭审。


公益诉讼起诉人诉称,其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某镇南侧的黄河河滩地区域有一处淤滞面积约800平方米的水体,水体呈黑色并伴有异味,该水域周边堆积有生活和建筑垃圾,可能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诉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向其发出检察建议书,被诉行政机关书面回复称已经清理整改完毕。在跟进调查时发现,被诉行政机关仍未依法履行职责,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遂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前,合议庭制订了庭审提纲,对开庭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和每一个细节都作了充分的准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对争议的焦点和分歧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繁简得当、重点突出、运行流畅。最后陈述阶段,被诉行政机关表示将以此次庭审为契机,在以后的工作中积极履职,依法行政,并欢迎检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对其进行监督。

本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一方面发挥了人民法院以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指引作用,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另一方面诠释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实质性化解了行政公益诉讼纠纷,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丨行政庭 肖 婧

编辑丨董 悦

审核丨刘 杰

复审丨逯瑞杰

终审丨王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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